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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三界镇委员会文件
三镇委〔2014〕74号
中共三界镇委员会 三界镇人民政府
关于三界镇2014年度新农村建设绩效管理考核
和优胜竞赛的实施意见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为进一步创新工作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行政村创业实干的积极性、主动性,更好地发挥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带头模范作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各行政村中开展以“比经济发展、比环境优美、比社会稳定、比运作规范,比班子合力”为主要内容的新农村建设五比绩效管理考核和优胜竞赛活动。
一、考核对象
各行政村及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二、考核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激励先进。
2.坚持全面考核与重点工作考核相结合,共性工作考核和个性工作考核相结合,平时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工作考核与民主测评相结合。
3.坚持自下而上分层分块考核。
4.坚持村主职干部一头取奖,只享受考核办法规定的报酬(奖金),不再享受本村各类干部补贴。
三、考核内容及计分办法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考核和民主测评两方面内容,实行百分制考核。其中工作考核90分,民主测评10分。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分共性工作、指令性工作二部分。共性工作主要指经济建设、新农村建设、社会稳定工作、党的建设、社会事务及其它,基本分为60分,指令性工作指各村必须完成的重点工作,基本分为30分,另设附加分。
1.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90分)
(1)经济建设(6分);
(2)新农村建设(6分);
(3)社会稳定工作(4分);
(4)党的建设(6分);
(5)社会事务及其它(8分);
(6)共性重点工作(30分);
(7)指令性工作(30分)。
2.民主测评(10分)
民主测评由考评办组织开展:镇干部分别对村绩效和村主职干部评议5分(由党政综合办负责组织);村民代表、党员代表分别对村绩效和村主职干部评议5分(由各片负责组织)。村绩效主要测评各村年初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和工作承诺的践诺情况等),对村主职干部主要测评其大局意识、事业心、责任心、工作执行力和廉政建设等内容)。
3.附加分
(1)出色完成党委政府指派的急难险重任务的,给予2-5分的奖励。
(2)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招商引资工作意见,积极提供有效信息并协助引进外资项目成功的,给予附加奖励2-5分。
(3)村内单项工作创新,得到市级以上肯定并进行面上推广的,视情给予2-5分的奖励。
(4)受到市级及以上部门表彰的,加1分;受到市委市政府及以上表彰的,加2分。(以文件、证书为准)。
四、奖励办法
1.职务报酬:财政安排村每位主职干部全年人均5000元。
2.规模报酬:按行政村人口规模核定报酬标准。1000人口以下6400元/人,1001-2000人口7000元/人,2001-3000人口7600元/人,3000人口以上8200元/人。
3.绩效奖:确定5000元为绩效报酬。根据考核得分情况确定村干部考核结果:考核总分从高到低取前10个村的村主职干部为考核优秀,考核总分排名在全镇倒数1、2名、且得分在85分以下的村主职干部为基本称职,其余村主职干部为称职,连续两年考核为基本称职的村主职干部确定为不称职。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的村原则上在下年度不安排有关建设项目。各村主职干部考核结果由考评小组提出意见后交镇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生效。考核结果优秀、称职、基本称职等级的奖励系数分别为1.2、1.0、0.8,被评定为不称职的取消绩效报酬。竞赛优胜村按照得分高低设一等奖二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五名,分别奖励5000元、3000元、2000元(奖励村主职干部为主)。
4.重点工程(工作)挂钩考核奖:根据党委政府确定下达的2014年重点工程(工作)建设形象进度计划,各村可以申报挂钩考核奖。该奖金实行年初两级统筹年终专项考核办法,镇村统筹比例为1:4,统筹额度由镇重点工程(工作)办公室(简称重点办,设在镇党政办)根据申请村的预计工作量确定。年终,经党委政府专项考核合格的,发给申请村主职干部挂钩考核奖;不合格的,退还村级统筹资金,村主职干部不得享受该奖金。
5.阶段性重点工作考核。按镇党委、政府阶段性工作需要确定的重点工作,进行加分考核,考核原则和结果由党政办以书面形式提供给考核办。
五、对于出现下述情况之一的,取消考核资格,不享受绩效报酬,并视情扣发基本报酬(职务报酬和规模报酬)。
1.村支部书记、村主任闹不团结、严重影响工作的。
2.村主职干部参与、策划或唆使他人集体上访的。
3.村主职干部因违法行为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执法机关查处的。
4.因主职干部履行岗位职责不力,村内发生严重事故,形成社会恶劣影响的。
5.因村主职干部工作不力,严重影响征地工作、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重点工程(工作)实施的。
6.在村、镇两级综合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票达50%以上的。
7.发生进京非正常上访、去省赴京集体访或各级恶性上访(被上级通报的);平安综治考核不合格的。
六、长期外出或因主观原因致使工作不能正常开展的,扣发一半绩效报酬直至取消。
七、组织实施
1.考评组织机构。建立村主职干部绩效考评领导小组,组长由副书记史武军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组织委员张向军同志担任,成员由牵头考核领导和各片办中心负责人组成。
2.考核实施步骤:
(1)村自评。各村在年终总结的基础上,根据工作考核内容进行自我评价,对工作附加分提出申请,并报镇党政综合办分析汇总。
(2)镇考评。镇考评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相关人员,到村进行考评,由各分管领导审核同意见后及时将考评结果报镇党政综合办公室汇总。
(3)民主测评。由镇考评领导小组同步组织开展好民主测评工作,在综合考评结果和测评分的基础上,提出工作考核等级初步意见。
(4)集体审定。对镇考评领导小组提出的初步意见,由镇党政联席会议进行集体审定。
八、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局办(中心)要对照考核办法,细化、量化考核内容,明确工作职责,采取具体措施,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2.强化督查,确保落实。各局办(中心)和各片要加大工作督促力度,开展实施过程考核,确保各项工作真正落实到位。
3.加强引导,营造氛围。要加强宣传和引导,在村干部中营造学先进、争先进的浓厚氛围,进一步调动村干部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推动基层工作不断创新和发展。
附件:1.三界镇各行政村工作共性考核内容分解表
2.三界镇各行政村工作指令性考核内容分解表
中共三界镇委员会 三界镇人民政府
2014年6月10日
附件1
三界镇各行政村工作共性考核内容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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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考核办法 |
配合 单位 |
牵头 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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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 建设 |
1、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9%; 2、村集体经济收入增长10%以上; 3、因地制宜引导群众发展特色经济; 4、大力发展来料加工业; 5、抓好“十小”行业的监督管理; 6、各类普查和各项指标任务完成,统计报表及时无差错,台帐齐全。 |
6分 |
1、人均纯收入增长达不到9%的扣2分; 2、集体经济增长8%-10%扣1分,集体经济增长8%以下扣2分;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嵊州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chengzhoushi/20210603/228658.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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