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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文件
崇政〔2014〕53号
关于切实加强违法建设监管职责和新建
违法建设管控工作的通知
各工作片、局(办、中心),各行政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省“三改一拆”督查组督查反馈意见精神和《嵊州市深入开展控违拆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巩固前期控违工作成果,确保新建违法建设能够及时得到发现、制止和处置,维护相关政策规定的严肃性,现就违法建设监管职责和切实加强新建违法建设管控工作作如下重申: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管控工作。近期有少数村已经出现了违建反弹的势头,在社会上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为此各村务必要高度重视新建违法建设的管控工作。
二、加强执法巡查,落实管控责任。严格落实属地管控责任制。行政负责人是本辖区内防控违法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联系村干部是建设的发现、报告直接责任人。严格开展网格防控机制,各村要按照“分片包干、属地负责、联合防控”的原则,成立专门巡查执法队伍,每天至少巡查一次,每次巡查不留死角,做好巡查台账。严格执行失管责任追究制。对于新建违法建设管控不力,造成一定社会负面影响的单位和责任人,根据管理职能和管辖范围对违法建设基本情况和干部履职情况进行调查,驻村干部对违法建设的管控责任,建立奖罚制度。同时将违法建设管控情况作为对村主职干部的重要内容,与报酬发放直接挂钩。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加强对有关控违拆违政策的宣传,引导和发动广大群众自觉遵纪守法,支持和拥护控违工作,为查处违法建设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形成“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浓厚氛围。
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
2014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