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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4年嵊州市市政园林建设工程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建设系统安全质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按照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4年绍兴市市政施工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并结合我市市政园林建设工程领域实际情况,制定了《2014年嵊州市市政园林建设工程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嵊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嵊州市市政园林建设工程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建设系统安全质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按照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4年绍兴市市政施工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绍市建设建〔2014〕128号)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市政园林建设工程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有效预防和减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我市市政施工领域安全无事故。
二、重点内容
各单位要严格依照建筑施工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结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评价工作,切实采取严厉有效的措施,重点集中打击和整治以下行为:
(一)建设工程项目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未办理立项、用地许可、规划许可、招投标、施工图备案、质量与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等建设手续,擅自进行建设活动的行为;
(二)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无相应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资质单位的行为(包括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随意压缩工程项目建设合理工期、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不及时支付或扣减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行为;
(三)施工单位弄虚作假,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的、违法转包分包的、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的、不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行为;
(四)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到岗履职不到位的;施工单位三类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未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主要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安全隐患排查等制度的;未落实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安全防护不到位的;未制定建筑起重机械(提升设备)管理制度并未按要求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和使用登记等备案手续的;未按强制性标准施工、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制度不落实的;
(五)监理企业无资质、超越资质范围承揽监理业务,出让资质或资质挂靠。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履职;对施工方案的审核审批不落实;对施工总包、分包单位关键岗位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到岗履职、人证相符核查不到位;安全监理制度不落实,未按照规定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采取平行检验和旁站的方式进行安全监理;未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安全隐患整改,对整改不落实的也不履行报告职责;
(六)检测机构出让资质或资质挂靠,不按规范标准进行检测,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行为;
(七)工程建设相关责任主体,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整改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行为;
(八)其他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自2014年5月开始到12月结束,分动员部署、集中行动、总结提高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上旬至5月中旬)。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安全生产年”活动,认真开展宣传动员,把上级政府、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打非治违”的工作要求传达落实到每一个施工现场;要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
(二)集中行动阶段(5月下旬至10月下旬)
1、企业自查自纠。各单位要督促各施工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时纠正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消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情况及时报市政质监站,并在现场留存一份备查。
2、集中检查督查。各单位要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集中检查,严厉打击,对涉及非法违法施工行为的企业和个人给予严肃查处。要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发动群众和媒体举报,并做到有举必查、查实必惩。我局将适时组织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督查检查。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至12月)。各单位要对市政园林建设工程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总结梳理成功做法经验,分析存在不足,完善落实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市政园林建设工程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是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意义,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作为全面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力措施;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和解决突出问题;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把手”负责制,把打非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逐级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认真部署,周密安排。这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任务重、标准高、要求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做到工作责任、工作计划、工作人员、工作措施四落实,切实把打非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抓细、抓紧、抓实、抓好、抓到位。
(三)严格制度,健全机制。各单位要通过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不断完善健全建筑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制度,要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保证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和费用;要严格市场准入和清出,坚决杜绝无证企业、无证人员或证照不一的人员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对不满足资质标准、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及时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撤消或吊销其资质(资格);要强化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两场”联动管理,将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与招投标、施工许可、资质资格管理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动态监管;要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实施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引导建设单位在工程招标、发包中选用遵纪守法、重视安全生产的企业。
(四)依法惩处,严厉打击。各单位要抓住关键环节,明确打击重点,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对存在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特别是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要重拳出击,公开严惩。
(五)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各单位要做好相关信息的汇总和报送工作。11月20日前,要将本单位开展“打非”专项行动的工作总结以及市政园林建设工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汇总表报送市建设局工程科汇总上报。联系电话:83110480,传真:83187268。
附件:嵊州市市政园林建设工程领域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汇总表
嵊州市市政园林建设工程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查处情况 | ||||||||||||||||||
检查企业 | 检查工程项目 | 无证或建设程序不到位 | 现场人员未经安全培训、无证上岗的 | 不认真执行领导带班制度的 | 重点工程部位安全管理不到位的 | 不按强制性标准施工的 | 其他非法违法建设施工的 | 罚款 | 企业资质处罚 | 个人资格处罚 | 信用扣分 | 清出或限制市场行为 | ||||||
无施 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 违法分包和转包的 | 其它建设程序不到位的 | 单位 | 个人 | ||||||||||||||
家 | 个 | 个 | 个 | 个 | 人次 | 人次 | 个 | 条 | 个 | 万元/家 | 万元/人 | 家 | 人 | 家次 | 人次 | 家次 | 人次 | |
当月 | ||||||||||||||||||
累计 | ||||||||||||||||||
注:各单位在每月25日前统计上报当月情况,11月20日前汇总上报总体情况。传真:83187268。联系电话:831104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