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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嵊州市经济开发区(浦口街道)工作委员会文件
嵊开浦委〔2014〕71号
关于印发《嵊州市经济开发区(浦口街道)
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等安全生产职责的
通 知
机关各部门、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现将《嵊州市经济开发区(浦口街道)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等安全生产职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嵊州市经济开发区(浦口街道)工作委员会
经济开发区(浦口街道)党政办
嵊州市经济开发区(浦口街道)班子成员
安全生产职责
一、党工委书记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
2、负责主持召开每年四次党政联席会议,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安全发展。
3、参加一年二次以上的安全生产检查(包括节日检查)。督促联系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工作。
二、管委会主任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2、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全区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安全生产有功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3、建立开发区(浦口街道)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和装备设施,支持区安监站开展各项工作。
4、每季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分析形势,进行工作调度,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部署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
5、参加一年二次以上安全生产检查(包括节日检查),督促联系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工作,督促企业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的实施。
6、接到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立即组织事故救援,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三、人大工委主任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
2、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规定,定期不定期听取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并监督落实。
3、参加一年二次以上的安全生产检查(包括节日检查),督促联系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工作。
4、组织人大代表对有关领域和企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视察。
四、党群副书记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
2、督促检查各班子成员及分管线“一岗双责”的履行情况,负责本机关大楼,村、单位办公楼的安全工作。
3、参加一年四次以上的安全生产检查(包括节日检查),督促联系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工作。
4、完成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五、党工委副书记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
2、履行“一岗双责”,负责本线工作中的安全生产工作。
3、参加一年四次以上的安全生产检查(包括节日检查),督促联系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4、完成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六、分管副主任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听取汇报、掌握动态、分析形势、研究对策,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协助管委会主任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2、履行“一岗双责”,负责领导安监站组织开展并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督查浦口区工业园区企业的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
3、定期和不定期地督促、检查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抓好每年不少于四次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各项专项检查,经常深入工商贸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督促有关局办和各网格排查治理、消除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4、接到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迅速赶赴现场并组织救援,防止事故态势扩大,并按规定向主要领导报告。
5、参加一年四次以上的安全生产检查(包括节日检查),督促联系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6、完成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七、工业副主任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分管线工作中的重要工作。
2、履行“一岗双责”,负责本线工作中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3、负责督查城东区工业园区企业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开展网格内的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
4、所分管领域和责任网格内发生事故时,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向上级报告。
5、参加一年四次以上的安全生产检查(包括节日检查),督促联系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6、完成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八、农业副主任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
2、履行“一岗双责”,负责农业线的种养基地、水利设施、山塘水库、堤坝、农资、农机、森林防火、砂资源等工作的安全生产工作。
3、负责督查农业线和三塘工作片的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时督促整改。
4、所分管领域和责任网格内发生事故时,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向上级报告。
5、参加一年四次以上的安全生产检查(包括节日检查),督促联系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6、完成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九、派出所长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
2、履行“一岗双责”,负责本网格内的消防、危化、民爆等安全工作,及时打击各类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3、所分管领域和责任网格内发生事故时,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向上级报告。
4、参加一年四次以上的安全生产检查(包括节日检查),督促联系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5、完成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十、纪工委书记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
2、履行“一岗双责”,负责督查浦东工作片的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
3、每月开展一次全区各级干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和网格化管理落实情况督查,根据效能建设要求,对安全生产失职、渎职行为实行追究问责。
4、所分管领域和责任网格内发生事故时,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向上级报告。
5、参加一年四次以上的安全生产检查(包括节日检查),督促联系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6、完成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十一、组织委员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
2、履行“一岗双责”,负责督查城东社区的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
3、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干部任用和考核重要根据之一,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4、参加一年四次以上的安全生产检查(包括节日检查),督促联系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5、完成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文教卫副主任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
2、履行“一岗双责”,负责食品安全、学校、卫生院、旅游、宗教场所、马寅初故居的安全工作。抓好机关干部安全知识学习。
3、负责督查社会事业管理和浦东工作片的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时督促整改。
4、所分管领域和责任网格内发生事故时,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向上级报告。
5、参加一年四次以上的安全生产检查(包括节日检查),督促联系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6、完成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十三、人武部长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
2、履行“一岗双责”,负责敬老院及各类养老院及民兵训练等安全工作。
3、负责突发事故发生抢险救援的人员组织救援等工作,开展应急演练,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4、所分管领域和责任网格内发生事故时,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向上级报告。
5、参加一年四次以上的安全生产检查(包括节日检查),督促联系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6、完成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十四、城建副主任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
2、履行“一岗双责”,负责道路交通、地质灾害、农村建房等安全工作。
3、负责督查城管线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时督促整改。
4、所分管领域和责任网格内发生事故时,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向上级报告。
5、参加一年四次以上的安全生产检查(包括节日检查),督促联系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6、完成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十五、规划建设副主任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
2、履行“一岗双责”,负责各类在建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
3、负责督查规划、建设线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时督促整改。
4、所分管领域和责任网格内发生事故时,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向上级报告。
5、参加一年四次以上的安全生产检查(包括节日检查),督促联系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6、完成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十六、人大工委副主任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
2、履行“一岗双责”,协助人大工委主任做好全区安全生产职责履行的监督落实。
3、负责督查四明工作片的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时督促整改。
4、所分管领域和责任网格内发生事故时,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向上级报告。
5、参加一年四次以上的安全生产检查(包括节日检查),督促联系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6、完成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嵊州市经济开发区(浦口街道)安监站
工作职责
一、负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以及上级文件、会议精神的宣传贯彻、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拟定开发区安全生产年度计划。
二、认真履行综合监管职责,协助委其他局办做好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农业机械、水利水电设施、教育设施、林业、消防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三、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进行层层分解,督促工作片、行政村、社区及企业逐项落实,拟定委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并负责日常检查和考核。
四、指导、协助和管理开发区(浦口街道)安全生产各网格督查人、责任人和安全员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五、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汇总委有关局办、各网格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对开发区存在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及时提交开发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解决。
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各项专项检查,监督检查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进行督促整改;对较大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跟踪督促落实隐患的整治消除,并确保隐患整治过程的安全。
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文化建设和安全社区建设工作。
八、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生产台账、资料,按规定及时上报各类安全生产信息、统计资料和工作开展情况。
九、组织制订开发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及时上报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十、全面完成上级安监部门、委领导交办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嵊州市经济开发区(浦口街道)一级网格
责任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所在辖区的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督促网格内工商贸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等,及时传达上级和开发委相关文件以及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
三、认真落实与开发委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四、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及时总结工作、通报情况、分析形势,布置下阶段工作。
五、认真组织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检查和较大事故隐患整治,及时总结上报工作开展情况;统计汇总二级网格督查人、责任人上报的检查记录表,并及时报开发区安监站。
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台账,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安全生产有关工作情况和信息。
七、及时上报网格内安全生产事故并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嵊州市经济开发区(浦口街道)二级网格
督查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开发区联村干部、社区负责人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所属网格安全生产督查人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督促网格内工商贸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等,及时传达上级和开发委相关文件以及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
三、每月对网格内工商贸企业开展一次安全检查,每次检查做好书面记录,于次月5日前将检查记录表上报网格督查领导。
四、对村(社区、工业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否整改落实进行督查反馈,对村级行政主要负责人(社区干部、工业园区小组责任人)、安全员、信息员是否履行职责进行督查。
五、及时上报各类安全事故和工作中遇到的需委领导协调解决的问题。
六、及时做好各类安全生产统计报表和工作总结的汇总上报。
七、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嵊州市经济开发区(浦口街道)二级网格
责任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村级行政主要负责人和公共安全员要切实承担起村和工业企业小组责任人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
三、组织企业负责人、安全员和从业人员参加安全培训。
四、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事故。
五、做好网格督查人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嵊州市经济开发区(浦口街道)二级网格
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一、村干部和工业园区小组有关人员要切实承担起所属网格安全员的责任。
二、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活动精神的宣传贯彻。
三、开展本村和工业园区小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劝告、督促企业和个人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并及时上报事故隐患和整改情况。
四、做好网格责任人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嵊州市经济开发区(浦口街道)二级网格
信息员安全生产职责
一、公共安全员(大学生村官)要切实承担起网格公共信息员的责任。
二、协助村级安全员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三、收集、汇总、统计本村(社区、工业企业小组)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上报有关数据和资料。
四、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