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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文件
崇政〔2014〕57号
关于做好2014年征兵工作的
通 知
各工作片、行政村、居委会:
根据嵊州市人民政府、嵊州市人民武装部《2014年夏秋季征兵命令》,从8月1日起开始征兵、9月1日批准入伍、9月5日起运新兵、9月30日征兵结束。
一、征集对象和范围
今年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2014年高校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大学在校生和刚被录取的新生全部纳入征集范围,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二、征集年龄
男青年为2014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至20周岁(1994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1993年),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1992年),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1991年),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1990年)。女青年只征集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龄为2014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至19周岁(1995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1994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1992年)。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三、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由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另行通知。体检条件,按照国防部2014年修改过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调整后的征兵体检标准为: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也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应征男女青年的右眼裸眼视力不能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能低于4.5。
四、征集时间地点
从2014年7月16日开始征集。具体体检安排为:
(一)16日上午07:30时,春联片、民胜片、广利片在崇仁镇中学校内。
(二)17日上午07:30时,集镇片、升高片、温泉度假区在崇仁镇中学校内。
(三)18日上午07:30时,富润片在富润中心小学内。
五、要求
1.要切实加强领导。征兵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军事机关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工作片、行政村、居委会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征兵工作,把征兵工作作为任期责任制的重要任务来完成。镇政府兵役机构要集中力量,全力以赴地做好征兵工作。
2.要加大宣传力度。要认真抓好《国防法》、《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的宣传工作,尤其要加强对《浙江省征兵工作条例》的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和适龄青年的国防观念和依法服兵役的自觉性。
3.要落实征兵责任。要认真落实征兵工作责任制,坚持依法征兵,对拒绝或逃避征集,要及时上报镇征兵领导小组,镇征兵领导小组将上报市征兵办公室,经批准后将强制其进行兵役登记和体检,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处罚;对破坏和阻挠征兵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予以处理。
4.要坚持廉洁征兵。要切实做到廉洁征兵,严肃征兵纪律,坚决防止和纠正征兵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为搞好今年征兵工作,经党委研究决定,特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吕洪锋
副组长:蒋岩兴
成 员:高利永、裘洁峰、吕文浪、汪军、葛菊生、
张平园、李祥华、吕德君、费鼎杰
附件:征兵宣传标语
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
2014年7月7日
主题词:征兵工作 通知
抄送:嵊州市征兵办 (共印100份)
承办单位:崇仁镇征兵办公室 联系人:高利永 裘洁峰 电话:83980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