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嵊州经济开发区(浦口街道)
管理委员会文件
嵊开浦〔2014〕96号
关于要求2014年第一批农机购置
补贴机具中央资金结算的报告
市农业局:
根据嵊州市农业局、财政局《嵊州市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意见》(嵊农〔2014〕41号)文件精神,嵊州市经济开发区(浦口街道)管委会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实施购置补贴政策,严格按照程序规范操作,并对补贴机具、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已公示7日,无异议。第一批中央资金补贴机具共9台,购置机具投入资金总额6.715万元,中央补贴资金1.765万元。现要求对该批购置补贴资金给予结算,请同意批准。
附:嵊州市经济开发区(浦口街道)管委会2014年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机具中央资金结算汇总表
嵊州市经济开发区(浦口街道)管理委员会
二O一四年七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