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中共嵊州市甘霖镇委文件
嵊甘委〔2014〕38号
中共嵊州市甘霖镇委员会转发
《关于农村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工作片总支,各行政村党组织:
现将《关于农村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浙群组办发〔2014〕1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嵊州市甘霖镇委员会
2014年4月3日
关于农村开展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关于扎实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对农村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把握解决的主要问题
农村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紧紧围绕反对“四风”,突出服务群众、建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这个着力点,重点解决以下问题:
(一)在党员队伍方面。认真解决政治意识、政权意识、阵地意识不强,对社会上攻击、诋毁党的言论,不敢正面交锋,对一些宗教势力渗透,敏感性不强;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弱化,在党不信党,在党不为党;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淡薄,不关心群众冷暖,联系服务群众不够经常、不够有效;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平常看不出来,关键时刻站不出来,危急关头豁不出来;放松自我要求,把个人利益置于国家、集体利益之上;组织纪律性不强,不按时缴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不正常,甚至带头违反村规民约,乱搭乱建,不支持和参与“五水共治”等问题。
(二)在村干部队伍方面。认真解决作风“机关化”,坐等群众上门多,主动问需服务少;民主法制观念淡薄,家长式作风,漠视群众正当诉求,决策拍脑袋、凭个人好恶;做群众工作方式简单粗暴,用压服代替说服;带富能力不强,推动发展思路不宽、办法不多;缺乏担当精神,不敢碰硬,遇到矛盾绕着走,碰到问题往上交;办事不公,在征地拆迁、宅基地分配、民事纠纷调解、低保办理、扶贫慰问等方面优亲厚友、厚己薄人;侵害群众利益,违规参与、插手农村工程项目建设,在集体资源、资产、资金管理和处置中以权谋私;虚报冒领、截留侵吞支农惠农资金和征地补偿款,哄骗上级、糊弄群众;挥霍浪费集体资金,以办理村务为名,请客送礼、大吃大喝等问题。
(三)在党组织建设方面。认真解决班子不团结,软弱涣散,凝聚力战斗力不强,表率作用差;服务机制不完善,服务效能低,党组织开展活动与党委政府中心任务贴得不紧、与党员队伍实际贴得不紧,服务功能发挥不出来;教育引领群众能力弱,组织动员能力不强,工作方法简单,在群众中威信不高;组织生活不正常,制度不健全,活动形式单一、内容老化,吸引力、影响力弱;村级后备干部青黄不接,发展党员搞“近亲繁殖”等问题。
二、明确各个环节的重点工作
农村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紧密联系实际,本着简便易行的原则,合理确定时间、步骤和方式方法,做到三个环节有序衔接、整体贯通,重点抓好7项工作。
(一)搞好思想发动。在认真制定活动计划安排,开好村党组织班子会议的基础上,召开全体党员大会,由村党组织书记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作动员部署,讲清楚开展活动的目的意义、步骤方法、上级党委的要求和工作安排。乡镇(街道)联系领导、联村干部参加动员会,对活动提出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