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科室、大队、站:
现将《市环保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嵊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2月27日
市环保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
根据中央、省委、绍兴市委、嵊州市委和局党组有关精神,为保证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更好地履行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办公室工作职责
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局党组和局领导小组领导下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1.了解掌握全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主要经验、正反典型,研究分析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向局党组和局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建议。
2.会同相关科室做好省、绍兴市、嵊州市领导到我局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相关服务工作。
3.根据局党组和局领导小组的要求,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检查和具体指导。
4.筹备局党组有关工作会议和局领导小组会议。
5.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进长效机制建设;组织协调各科室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宣传报道、舆论引导和典型宣传工作,并对面上的宣传引导工作进行指导;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研究。
6.做好我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结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