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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2021-06-03 嵊州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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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经济开发区(浦口街道)

管理委员会文件

 

嵊开浦〔2014〕147号

 


关于做好201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各行政村(社区):

2015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略有变动,具体详见嵊政[2014]84号文件。为做2015年我开发区(浦口街道)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一)本市户籍且未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异地基本医疗保障的人员;

(二)非本市户籍的本市学校、幼儿园在册的学生(儿童)以及本市在职的宗教教职人员。

居民医保的医疗保险年度为自然年度,即次年的11日起1231止。

二、资金筹集:

居民医保的筹资标准为每人850元,其中参保人员个人缴纳260元,财政补贴每人590元。

参保人员中免缴人员为20141031日前已被主管部门认定,并已享受待遇的以下对象:持有《嵊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或《嵊州市城乡困难家庭救助证》(不包括就学困难人员)家庭中的人员、民政在册孤儿、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二级及以上的人员、持有《浙江省抚恤优待证》的重点优抚对象。

参保人员超过缴费期后要求参保,2015325日前参保的,其费用按全年个人缴费标准260元缴纳;2015326日起参保的,其费用按筹资标准850元(含财政补助590元)缴纳。以上两种情况医疗保险待遇从缴费当月起的三个月后享受

新生儿需参加出生当年度居民医保的,可在出生2个月内,由其父母持新生儿户籍证明材料到所在乡镇(街道)办理参保手续,其费用按全年个人缴费标准260元缴纳,财政按全年标准590元补贴,医疗保险待遇从出生之日起享受。

中途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人员到开发区(浦口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办理。

三、参保缴费时间

201411520141220

四、缴费方式

缴费采用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代扣代缴与村(社区)收缴相结合并重的办法,各村(社区)要组织做好代扣代缴及收费缴费扫尾工作。具体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社保卡扣缴20141130以前,参保人员将个人应缴金额260元存入社保卡中,由银行代扣代缴。一户家庭有多人参保的,应分别存入各个人名下的社保卡中。银行代扣代缴第一次扣款在1115,截止日期为1130

在此期间,如果不通过社保卡存款缴费的参保人员,也可通过村(社区)参保缴费,但要防止重复缴费。

第二阶段:村(社区)收缴。在社保卡扣缴的同时,村(社区)针对需要现金缴费的对象组织人员开展收缴(针对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实现社保卡扣缴的,新增人员等对象),并在1220日前将参保人员个人应缴金额缴入指定银行帐户。

五、村(社区)参保缴费工作

1参保缴费

开发区(浦口街道)将以村为单位提供《2014年度参保人员名册》(以下简称《名册》)和《免缴人员名单》。各村于1113日前对免缴人员进行核对,有出入的请及时与民政办相关人员联系,同时反馈到社保工作人员。社保工作人员于1115日前完成免缴人员的系统维护工作。以此同时,各村应及时开展收缴工作。

121之后,开发区(浦口街道)将以村为单位提供《参加2015年度居保银行已扣款人员名单》(以下简称《扣款名单》)以做参考,结合《名册》和《扣款名单》,做好因缴未缴人员的催缴工作。各村在《名册》的备注栏做好参保标记,之后根据《名册》填写相应的表格。

各类表格填写分类说明

表格名称

填写人员类别

《名册》是否有姓名

《新增人员表》

新增人员

《退出人员表》

2015年不参保的

《转出人员表》

2015年转出本村继续参保的

《终止人员表》

户籍迁出本市且不参保的,或死亡

2.报表上报

    村(社区)完成参保缴费后,在1215前将《新增人员表》、《退出人员表》、《转出人员表》、《终止人员表》报乡镇(街道)经办人员。开发区(浦口街道)将在18日前做好系统录入工作。

3.信息核实

12161219,村(社区)经办人员到开发区(浦口街道)公共服务中心领取已录入信息系统的本村(社区)的参保人员名单,进行核对,确保参保情况准确无误。村(社区)经办人员填写《参保人员信息录入核对表》并签名。

4.资金缴存

1220前,村(社区)经办人员到开发区(浦口街道)公共服务中心领取《缴费核定单》,将本村(社区)参保人员个人统筹资金缴入指定银行账户,缴款凭证其中一联交乡镇(街道)业务经办人员。

5.发票领取

缴费结束以后,各村(社区)提供所需开具发票的金额,有开发区(浦口街道)统一到市社保中心开具。

    6.村(社区)领取资料

    各类宣传手册村(社区)各类《免缴人员表》、《新增人员表》、《退出人员表》、《转出人员表》、《终止人员表》。其中宣传手册和张贴公告领取等通知。

附:1.嵊州市居民医保新增人员表

2.嵊州市居民医保退出人员表

3.嵊州市居民医保转出人员表

4.嵊州市居民医保终止人员表

 6 .2014年12月31前死亡或退保人员情况表

 嵊州市经济开发区(浦口街道)管理委员会

2014115   

经济开发区(浦口街道)党政办    2014年11月5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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