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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曹娥江流域剡溪江“河长制”管理联系会议制度的通知

2021-06-03 嵊州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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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乡镇、街道、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各级和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剡溪江水环境治理过程中碰到的重点、难点问题,不断促进剡溪江水质和水环境改善,根据《嵊州市“河长制”实施方案》(嵊市委办发〔2013〕131号)、《嵊州市曹娥江流域剡溪江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嵊治水[2014]3号)要求,决定建立曹娥江流域剡溪江“河长制”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金志(市委书记)

  召 集 人:张正槐(市环保局局长)

  成员:各有关乡镇、街道、市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三江街道王正军)、(鹿山街道竺勇凌)、(剡湖街道张朝阳)(开发委史向俊)、(仙岩镇郑国达)、(三界镇钱进)、(市农办张品) 、(市国土局张锡明)、(市建设局丁建仁)、(市规划局汤周)、(市交通局俞铮)、(市水利局竺培梁)、(市农业局竺槐镇)、(市林业局陈正东)、(市水务集团钟永善)。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张正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一)联席会议职责

  交流剡溪江水环境治理工作进度及经验,部署阶段性治理工作的要点与重点;商讨治理进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治理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加强部门与乡镇、街道、市开发区管委会的指导与协作、部门之间的沟通与配合,协调跨乡镇、街道、市开发区管委会共同治理工作;研究水环境治理长效对策与措施;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认为需要提请联席会议讨论和研究的其他事项。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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