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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科学技术局文件
嵊科技〔39〕号
关于政协嵊州市委十四届三次会议
第18号提案的答复
曹江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市科创中心发展 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提案(第18号)收悉,对您的提案科技局专题召开了有关会议进行研究,并如何做好下步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措施,下一步我局就加强科创中心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完善政策扶持。出台《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嵊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奖励办法》的通知》(嵊政办〔2010〕61号)、《嵊州市科技创业中心入驻管理办法》(嵊政办〔2011〕123号),规定了入驻企业标准及扶持优惠政策,为拥有新技术、新成果者减轻创业初期的成本和风险。同时,每年从市财政安排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自主创新专项资金中拨出相应款项,依照《嵊州市高新技术转化项目管理办法》、《嵊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自主创新专项资金奖励办法》等政策对科创中心入孵企业中的科技(技术)创新、高技术等项目、产品(技术、设计)、企业、创新平台、专利(知识产权)及人才引进等实行奖励。
同时,市政府对一些成长性好的预毕业企业采取“一厂一策”的政策措施,今年3月,市委书记金志调研嵊州市科技创业中心孵化企业时,专门对孵化企业毕业之后土地落实问题做明确指示,要求相关部门加强调研,出台相关政策措施,解决好孵化企业毕业后的落地问题。目前,科创中心在孵企业优森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已向市政府申请22亩土地创建电子商务孵化创业园,发改局已立项。
二、进一步强化功能建设。参照“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要求,科创中心加强内部管理,按照服务能力、孵化绩效和社会贡献等指标要求强化科创中心功能提升。
一是加强中心基础设施建设。2013年市政府将科创中心三期建设列入市政府重点工程,安排10052万元资金,建造总建筑面积达27652㎡的22层科技创业大楼,工程力争在今年启动。
二是充分运用省孵化协会公共服务平台,针对入孵企业不同特点、科技需求,通过差异化服务来扶持入孵企业,积极为入孵企业做好项目申报、引导、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等工作。如2013年,为入孵企业浙江优森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申报浙江省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做好从项目申报策划、专家评审等一系列服务工作,累计获得扶助资金70万元。积极申报“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经费补助项目”、绍兴市第二批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科技创业园)。近两年共为9家入孵小微企业完成兑现财政补助资金累计38万元。
三是聘用2012年度中国火炬创业导师、浙江天仁风管有限公司董事长支洋波为中心创业导师,不定期组织入孵企业主开讲创业指导培训课,辅导科技型小微企业快速成长。
四是引进营销服务团队拓展市场。积极整合资源,以入股合作的形式为孵化企业引进市场营销团队,如孵化企业绍兴亿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与深圳天健达科技科技有限公司合作,积极引导孵化企业参加国内外各种展销会(如嵊州市思凯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绍兴亿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备战巴西、迪拜参加参销会),拓展南美、中东市场。
三、进一步促进科技金融结合。为解决入孵企业融资困难问题,科创中心发挥平台优势,积极联系绍兴银行、华夏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举办各类银企对接会,为入孵小微企业寻求金融机构授信支持,解决小微科技型融资难问题,2013年,入孵企业浙江优森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获得农村合作银行签约授信150万元。2014年,市科创中心在孵科技型企业-思凯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煜林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冰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及汉立科技有限公司获嵊州农村合行银行授信放贷280万元,很好地发挥了金融机构扶持科技型小微企业孵化成长的金融支撑作用。
为建立金融支持小微科技型企业创新创业发展机制,2014年,市政府专门设立高科技风险投资基金1000万元(嵊市委发〔2014〕30号),基金除少量用于直接补助企业研发外,其余均作为企业向金融机构的贷款担保,从而以基金为杠杆撬动更大的信贷资金去支持创业企业。现在相关实施政策正由市科技局会同经信局、金融办、财政局联合制订中。
最后,再一次感谢您对科技工作的关心、支持。
嵊州市科技局
2014年7月28日
附件:1.关于印发《嵊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自主创
新专项资金奖励办法》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