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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文件
崇政〔2014〕117号
关于调整崇仁镇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工作片、局(办、中心),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因人员调动,崇仁镇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如下:
组 长:金周伟
副组长:汪 军
成 员:许顺军、袁益梁、任伟平、裘洁锋、葛菊生、张平元、
李祥华、费鼎杰、吕德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社会事业办公室),周雄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倪金校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相继琴、张海燕、厉小平、应晓炎、周岩泉等同志组成。
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