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中共嵊州市崇仁镇委员会文件
崇委〔2015〕 号
中共崇仁镇委员会 崇仁镇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意见
各片、局(办、中心),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落实《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意见》(浙委发〔2014〕5号)和《中共绍兴市委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意见》(绍市委发〔2014〕56号)及省、绍兴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着力推进“平安崇仁”建设,创建良好的“幸福崇仁”安全生产环境,现就加强我镇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面把握加强安全生产的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安全生产事关改革发展大局,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人民群众福祉,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迫切需要,是推进平安崇仁建设的重要内容。近年来,经过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也要清醒看到,当前全镇安全生产形势仍十分严峻,小事故依然时有发生,工作中还存在责任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基层基础薄弱、监管体系不顺等问题。各工作片、局(办、中心)和各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紧抓好。
(二)目标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方针,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确保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生产经营活动死亡率三项指标持续下降,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为“推进跨越发展,共创共享幸福崇仁”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三)加强对安全发展的领导和监督。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镇党委政府每年至少四次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安全发展的重大问题。把安全生产纳入社会稳定形势分析,把安全发展作为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和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布局。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负责制,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对安全生产工作要亲力亲为、亲自抓,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承担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同志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的领导责任,班子成员要带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分管领域和联系片办、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支持人大依法加强对安全安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支持政协对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民主监督,共同推进安全发展。在人大代表候选人推荐提名、政协委员人选协商提名工作中,对负有安全生产法定职责的有关人选,要将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情况列入考察内容。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广泛联系群众的优势,鼓励社会各界对安全生产工作建言献策,动员广大职工参与企业安全生产民主管理和监督。
(四)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明确党委、政府及其成员的职责,明确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按照人均5元的标准,把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列入镇财政预算,并与经济发展速度同步增长。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切实有效承担起对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责任。
(五)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其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加大安全投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配备安全生产专(兼)职管理人员,推行与安全生产工作相适应的薪酬和奖惩制度;严格执行上岗前安全培训制度,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探索建立“首席安全官”制度,完善安全设施,实施安全技术改造,不断提高事故防范能力;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六)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严格落实企业的隐患排查、整改、消除的主体责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重大隐患风险评估和监控、隐患整改资金使用和隐患报告等工作制度,定期开展隐患分析、排查和治理。建立规范、持续、有效的工作程序,推动企业由被动接受安全监管向主动开展安全管理转变,切实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