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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嵊州市崇仁镇委员会文件
崇委〔2015〕37 号
关于统筹网格管理构建全镇基层社会治理
“一张网”体系的实施意见
各工作片、局(办)中心,各行政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最大限度地整合基层管理服务资源,不断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意见》(浙委办〔2011〕107号)、《关于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若干意见》(浙委办发〔2014〕79号)、中共嵊州市委办公室、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统筹网格管理构建全市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体系的实施意见》(嵊市委办发〔2015〕49号文件精神,现就我镇进一步深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构建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体系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合理调整实体网格。按照属地性、整体性、适度性的原则,在行政村所辖范围内科学划分网格,分总网格与子网格(即责任网格)两个层面。原则上1个行政村划分为一个总网格;行政村一般以自然村落、片组等划分为1个子网格,户数控制在150—300户之间。对不符合规定要求、不利于管理和工作开展的网格,要及时作出合理调整,并上报镇综治办备案。
二、实行统一网格管理。按照“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格局,最大限度整合和利用行政资源、公共服务资源、社会资源、市场资源等管理服务资源,充分发挥网格在信息收集上报、宣传教育、矛盾化解、安全防范、隐患排查、专业监管、协助执法、民主监督和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方面的功能。要求组织、消防、安监、市场监管等已实行网格管理的部门和行业,统一纳入已调整好的镇平安综治网格体系,不得在村另外划分网格。专业网格员(各部门落实网格管理服务的专门人员)要纳入总网格“1+X+Y”体系,“1”即为一个平安综治网格专管员,“x”为村内服务管理人员,“y” 为各部门各线落实到村的网格管理服务人员。
三、选好配强各类网格员。按照网格员队伍相对稳定,人员数量、业务能力与实际工作需要相适应的原则,全面实行“一格一员”、“一格多员”的网格化管理服务模式,具体分为网格专管员、子网格网格员、专业网格员三类。驻村指导员对联系村所有网格内的各项工作负主要责任;行政村治保调解员、信息采集员担任网格专管员(即原“三员合一”人员),对所在总网格的工作负直接责任;子网格网格员可选择优秀的村干部、村民代表、人民调解员、乡贤、热心志愿者等担任,对子网格内工作负直接责任;专业网格员由镇各条各线指定,对网格内线上工作负直接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