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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文件
嵊教体人 〔2015〕28 号
关于做好大专及以上毕业生首次确定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属学校,乡镇(街道)中心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浙职字〔92〕1号文件精神,现对大专及以上毕业生首次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作通知如下:
一、首次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对象
1.2012年大专毕业生见习期满并按期转正,且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两年的。
2.2014年大学本科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并按期转正的。
3.2012年硕士研究生毕业见习期满并按期转正的,且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两年的(专业不对口的延迟一年)。
二、关于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问题
1.2012年大专、2014年本科毕业首次确定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可确定为“助师”级职务,即小教一级或中教二级。
2.2012年硕士研究生毕业首次确定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可首次确定为“中级”职务,即小教高级或中教一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