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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文件
嵊教体 安〔2015〕9 号
关于做好2015年“防灾减灾日”主题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市属学校(幼儿园),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初中、中心小学、完小、九年一贯制学校、中心幼儿园,民办学校:
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国务院批准自2009年起每年5月12日为全国“防灾减灾日”。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7个“防灾减灾日”。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于5月10日至16日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展 “防灾减灾日”主题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全国各地地震、火灾时有发生,特别是震级较大、火灾严重等事件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活生产带来重大损失和影响。各校要居安思危,进一步增强师生的防灾意识和国防、人防观念,提高自救、互救和逃生技能,有效防范灾害事故发生。各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开展“防灾减灾日”主题宣传周活动,不断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切实维护师生生命安全。
二、围绕主题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