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嵊州经济开发区(浦口街道)
管理委员会文件
嵊开浦〔2015〕89号
关于印发《嵊州市经济开发区(浦口街道)
消防安全重点隐患整治年行动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委机关各部门,各行政村(社区):
根据《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消防安全重点隐患整治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嵊政办发明电〔2015〕73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区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实际,决定即日起至2015年12月底,在全区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重点隐患整治年专项治理行动。现将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嵊州市经济开发区(浦口街道)管理委员会
2015年6月8日
报送:市府办、市安委会、市消安委
抄送:市安监局、市消防大队
经济开发区(浦口街道)党政办 2015年6月8日印发
嵊州市经济开发区(浦口街道)消防安全重点
隐患整治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彻底整治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有力遏制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重点隐患整治年”行动,具体行动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排查整治各行政村、各行业、各领域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长效机制,深入推进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实现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二、整治重点
各有关部门、工作片按照《嵊州市经济开发区(浦口街道)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嵊开浦〔2015〕52号)网格划分范围,以人员密集场所,居住出租房屋,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化工企业,文物古建筑和历史街区,高层民用建筑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消防安全隐患为重点,进行专项整治。
(一)人员密集场所及学校、医院、网吧,歌舞厅、游艺厅等文体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内容: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且有人员居住;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严重不足;违章搭建占用防火间距、堵塞疏散通道;建筑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严重不足或损坏,防火防烟分区改变、消防车通道不畅通;消防安全管理混乱,责任不落实,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巡查不到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达标及违规用火用电;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公众聚集场所内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依法应当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方可营业但未经检查或检查不合格擅自营业等突出问题和火灾隐患。
(二)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内容:居民住宅小区、写字楼内人均居住面积小于4平方米的群租房;居住出租房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居住出租房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严重不足;居住出租房内采用易燃可燃材料分隔,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未按要求配备或损坏;居住出租房设置在违法建筑或消防安全条件严重不足的建筑内;居住出租房内电气线路的规格不满足用电设备负荷要求,电气线路敷设未采用防火保护;居住出租房内违规使用液化气、天然气,擅自变更天然气管道等突出问题和火灾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