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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嵊州市经济开发区(浦口街道)工作委员会文件
嵊开浦委〔2015〕131号
关于进一步完善会议制度的通知
委机关各部门:
为规范工作流程,加强科学决策,提高议事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就进一步完善会议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完善党工委书记办公会议运行机制
党工委书记办公会议由党工委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安排在每月最后一周,遇到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会议由党工委书记、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纪工委书记参加。会议召集人根据会议议题可确定有关干部列席。
会议议题经党政办与有关方面酝酿汇总后,由党工委书记审定,议事范围为事先酝酿需要提交党工委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研究处置突发性重大事件和紧急情况;对党工委会议或党政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进行协调;通报本月度工作情况,研究下月度重点工作;其他需讨论的事项。
党工委书记办公会议由党政办主任负责会议记录,酝酿的事项、形成的意见,记录备案。
二、进一步完善党工委会议运行机制
党工委会议由党工委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安排在每月最后一周,遇到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会议由党工委书记、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和党工委委员参加。会议召集人根据议题可确定有关干部列席。
会议议题经党政办与有关方面酝酿汇总后,由党工委书记审定。党工委会议根据党工委书记办公会议精神,总结本月工作进展,明确下月重点工作;研究经济、社会、维稳等重大工作;研究“三重一大”议题,各科片办(公司)提出的议题,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凡涉及多个科片办(公司)的重大议题,必须先经分管领导协调。各项议题需以书面形式在会议召开前一天汇总党政办,并分发给与会人员。
党工委会议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在会后3个工作日内整理形成《党工委会议纪要》。党工委会议作出的决定,由党工委委员分工负责组织实施,纪工委对会议决定事项进行督查,形成书面督查报告,并作为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依据。
三、进一步完善党政联席会议运行机制
党政联席会议由管委会主任召集并主持,原则上每月召开2次,安排在每月第二周、第三周召开,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会议由党政、人大班子成员参加。会议召集人根据议题可确定有关干部列席。
参会人员对照党工委会议明确的重点工作安排,汇报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周工作安排,提交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委主要领导点评各线工作,布置下周工作重点,会商协调有关问题。
班子成员在会议召开前一天向党综办汇总上周工作和下周工作安排。党政联席会议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协调的难题、布置的工作,记录备案。
四、进一步完善党政联席(扩大)会议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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