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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嵊州市甘霖镇委文件
嵊甘委〔2015〕28号
中共嵊州市甘霖镇委员会 嵊州市甘霖镇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推进“无违建镇”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工作片、局办(中心),各行政村、镇属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无违建市”创建工作的总体部署,全面防控和整治违法建筑,推动全镇经济转型升级,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全面开展“无违建镇”创建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让群众得实惠、为发展腾空间”的工作宗旨,充分发挥“三改一拆”行动在“五水共治”、“四换三名”、“四边三化”等转型升级组合拳中的重要作用,坚持依法行政、源头治理、为民惠民,全面动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无违建镇”创建,形成违法建筑防控和治理长效机制,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推进“美丽甘霖”建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
二、创建目标
1.完成拆改任务。全面推进违法建筑的拆除工作,全年拆除17万平方米以上(具体任务分解见附件)。
2.完成创建任务。7月底前,全镇71个行政村基本完成“无违建”创建任务,9月底前通过市级初验,积极创建绍兴市“无违建镇”。
3.健全长效机制。通过无违建镇创建,全镇防控和治理违法建筑的意识进一步增强,违法建筑防控和治理长效机制全面形成,“一户多宅”等违法建设行为得到全面遏制,“三改一拆”行动成果得到有效巩固。
三、创建标准
1.无存量违法建筑。存量违法建筑得到依法、有效、公开处置。
2.无新增违法建筑。新增违法建筑得到第一时间发现,做到即查即拆。
3.无非法“一户多宅”。农村非法“一户多宅”得到清理整治。
4.拆后土地得到及时有效利用。做到即拆即清,宜耕则耕,宜绿则绿,宜建则建,提高拆后土地利用率。
5.社会平安稳定。无因违法建筑防控和治理工作不到位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拆除违法建筑和旧住宅区、旧厂区中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四、创建重点
1.开展非法“一户多宅”整治。根据违法建筑分类处置意见和农房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全面推进非法“一户多宅”的清理整治。严格整治标准,确保非法“一户多宅”应拆尽拆。坚决拆除农用地上的、作出拆除行政处罚决定的违法建筑,避免“以缓代拆、以罚代拆”。并采取有力措施拆除影响村庄整体环境、有碍观瞻、有碍交通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确保村容村貌更加整洁,村居环境整体提升。
2.开展重点区域违建综合整治。按照“重点突破、全面清理”的原则,开展重点区域违建的综合整治。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一户一档,坚决拆除非法占地、违规升层、乱搭乱建、影响镇容镇貌等违法建筑。落实行政村的属地整治责任,与执法部门联动,对违建严重的重点区域,先行开展集中整治。
3.开展沿路沿河综合整治。围绕“沿线沿路、成片连线”的方针,继续对“沿路、沿河、沿山”违法建设进行彻底整治,连线成片地拆除违法建设,重点抓好嵊义线、绍甘线、蛟澄线、嵊松线、甬金高速等道路沿线重要地段、重要节点的整治,实现长乐江、澄潭江等主要河道、主要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无违建。
4.切实加大拆后建设力度。各行政村要以项目建设为抓手,把拆后建设利用列入民生实事工程,做到拆前有规划、拆后有处置。组织开展“拆后清洁”专项行动,重点清理拆后建筑垃圾,做到即拆即清。
五、创建步骤
1.前期准备阶段(3月)。各片、各村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调查摸底工作,逐户排查、全面公开、接受监督,按“一户一档”的要求,建立创建基础档案。要明确创建的具体目标,制定工作计划,为集中攻坚奠定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