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剡湖街道安全生产(消防)、特种设备
网格式管理专项考核办法
为加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下同)、特种设备综合管理,经研究,制定如下专项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网格督查领导、网格督查人、网格责任人及网格安全员
二、考核内容
(一)月度考核
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特种设备
1.网格安全员对网格内所有企业、公共集聚场所等进行巡查。发现有新增或搬离单位(以设备进驻或设备已搬离为准),对新增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后,报至街道安监站备案;新增或搬离的登记对象在一个月内上报。发现有漏报、错报或上报不及时情况,每例扣0.5分。
2.网格安全员在当月月底前把《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特种设备网格管理员月报表》报至街道安监站(其他资料按文件通知要求上报)。没有按时上报的,每次扣0.5分。
3.网格安全员每月到所属网格进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检查,及时上报隐患排查表。每月检查企业数不少于辖区企业总数的十分之一,如发现未检查的或检查企业数不达标的,每例扣1分(按月累计)。
4.网格安全员每季度对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一次现场巡查,做好《特种设备安全检查记录》并交至街道安监站。抽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二证一报告”,未按要求检查的发现一家扣1分。
5.网格安全员对网格内各类监管单位要重点做好九个方面的检查:
(1)“三合一”情况;
(2)应急逃生通道设立情况;
(3)消防器材配备和安全警示标志设立情况;
(4)规范用电情况;
(5)工商证照及纳税情况;
(6)物品安全堆放情况;
(7)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员工培训及安全员配备情况;
(8)特种设备人员持证上岗和特种设备使用情况;
(9)其他有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情况。
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网格安全员要及时发放《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落实整改并按期追踪复查,填写《整改复查意见书》。对存在重大隐患或不配合检查整改的单位,网格安全员要及时报至街道安监站予以处置。没有认真检查未指出明显隐患的每例扣1分;未督促落实整改并按期追踪复查的每例扣1分;对存在重大隐患或不配合检查整改的单位,未及时处置并报至街道安监站的,扣2分;网格安全员伪造检查记录或月报表的,扣2分。
6.网格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三合一”现象或擅自拆改技防结构等)的单位,在正常生产的,被举报核实或抽查发现一例,网格安全员扣2分,网格责任人扣2分,网格督查领导扣1分;被举报核实或抽查发现二例,网格安全员扣除4分,网格责任人扣4分,牵头领导扣2分;被举报核实或抽查发现三例以上(含三例),网格安全员扣除10分,网格责任人扣10分,网格督查领导扣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