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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文件
嵊教体 普〔2015〕53 号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劳模、好人、好故事进校园”活动的通知
各市属学校,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初中、小学、完小,九年一贯制学校,民办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教育部《关于开展“劳模进校园”活动的通知》(总工发〔2015〕24号)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有关中小学育人工作的部署,进一步推动我省中小学德育工作,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和劳动精神,引导青少年学生牢固树立依靠劳动创造幸福生活、托起中国梦的坚定信念。一是将省宣传办、教育厅、总工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万名好人进校园”的通知》文件(浙文明办〔2015〕20号)、省总工会下发的《关于做好“劳模进校园”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浙总工发〔2015〕8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校认真贯彻落实。二是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宣传思想工作要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好声音”的重要讲话,进一步宣传核心价值观、弘扬正能量、引领新风尚,嵊州市宣传部评选出了五个优秀的“嵊州好故事”,结合以上文件,市教体局将开展劳模、好人、好故事进校园的有关活动,现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重点内容
1.宣传好人好故事、劳模事迹。结合校园文化建设,通过中小学的时政宣传栏、橱窗、黑板报、校园广播、校园网站等阵地,设立好人好事、劳模专栏,播放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事迹VCR或电影、微电影,张贴、刊报道德模范、最美人物等身边好人、劳模的感人事迹,让身边好人在广大学生中广为知晓。创设载体,鼓励广大学生寻找身边好人、劳模,立足日常学习生活,从同学、朋友、邻居、亲友以及普通群从中发现好人好事。
2.传递最美精神。学校要依托主题队日(班日、团日)活动、道德讲堂和社团活动等载体,广泛邀请本地、学校周边或者在当地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道德模范、最美人物等各级各类身边好人或其亲友、同事,通过报告会、讲座、巡演等形式,来学校给学生讲述好人、劳模的感人事迹,让学生亲身感受身边好人的崇高道德和高尚精神。
3.深化主题实践。结合“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道德实践活动,以身边好人为题材,通过国旗下演讲教育、主题班会交流及征文、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让学生在丰富多彩、生动形象的校园活动中不断加深对身边好人、劳模及其崇高精神的理解认同,激励学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美德少年评选、校园好人好事评比等主题活动,倡导广大中小学生孝敬父母、尊重师长、帮助同学,选树一批在热爱祖国、勤奋学习、热心助人、孝老爱亲、诚实守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青少年学生楷模以及优秀班团集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