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线、办:
根据上级作风建设要求,结合嵊市委办发【2015】8号《中共嵊州市委办公室、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嵊州市机关工作人员作风建设量化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结合王院实际,经乡党委研究,决定对我乡正风肃纪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乡纪委要加大正风肃纪工作的检查与督查,每周必须至少开展1次的督查与检查。没有开展督查与检查,每少1次扣纪委工作考核分1分。
二、强化上班纪律,机关干部外出(包括开会、下村、联系工作)的必须向分管领导汇报,做到去向明确,因个人私事外出1天内向副书记书面请假,2天及以上向乡长书面请假,事后及时消假。事前来不及请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三、重申“七个一律”要求,加大机关干部参与“酒局”、“牌局”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本乡食堂对酒类一律封存,工作餐谁供酒追查谁的责任,并谢绝自带酒类的行为。具体由党政办落实好酒类查封工作。
四、各班子成员及各科室负责人,要加强对分管线及本科室工作人员的作风建设,实行一案双查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