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嵊州市国土资源局文件
嵊土资[2016]74号
关于印发《2016年嵊州市国土资源
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科室、事业单位、国土所:
现将《2016年嵊州市国土资源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嵊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6月21日
2016年嵊州市国土资源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国土资源信息工作,充分发挥信息对国土资源工作的决策参谋、宣传引导和经验交流等作用。现根据局领导对信息工作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科室、事业单位、国土所信息员。
二、考核任务
1、监察室、财务科、土地储备中心、石璜所、谷来所信息员,数量考核任务为全年上报20条,每月上报数不少于1条;得分考核任务为全年总得分60分。
2、其他科室、事业单位、国土所信息员,数量考核任务为全年上报30条,每月上报数不少于2条;得分考核任务为全年总得分80分。
三、考核办法
1.实行信息定量报送制度。每月完成报送任务记12分,当月不完成上报数量,每少一条扣1分,扣完为止。完成全年上报任务记18分,每少1条扣1分,扣完为止。按月考核部分从4月份起考核。
2.市纪委、组织部、宣传部、机关党委、综治委、安委会信息刊物采用的信息,每条简讯记8分,详讯记15分。
3.市委办、市府办信息刊物采用的信息,每条简讯记10分,详讯记20分。
4.绍兴市国土局信息刊物采用的信息,每条简讯记15分,详讯记30分。
5.省国土资源厅信息刊物采用的信息,每条简讯记20分,详讯记40分。
6.绍兴市委、市政府采用的信息,每条简讯记20分,详讯记40分。
7.省委、省政府信息刊物采用的信息,每条简讯记25分,详讯记50分。
8.国土资源部信息刊物采用的信息,每条简讯记30分,详讯记60分。
9.对于上级部门采用的信息由2位以上信息员同时上报的,按考核办法对各信息员同时计分奖励。
10.获得上述相应级别的领导批示或评为优秀调研文章的分别按详讯分数双倍加分。
11.对信息员迟报、漏报或瞒报紧急重大信息,每起扣20分,并予以通报批评。对隐瞒不报,给工作造成被动,带来损失的,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2.对不完成全年上报信息数量任务的信息员,在年度工作考核中酌情扣1-3分,并不得参加年度先进个人评比。
13.信息考核实行季度通报和零分通报制度。
记分以信息刊登的原件或其他可靠凭证为依据,网络信息不计入考核。上述分数可重复累计。
四、先进奖励办法
在完成考核上报数量和得分任务数的基础上,根据实际得分超出任务分数情况从高到低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给予适当奖励。所在单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分别加记1分、0.5分、0.3分。
办公室信息员以组织报送信息为主,不参加本局信息先进个人评比。本局信息工作被省国土厅、绍兴市国土局和嵊州市委办、市府办评被为先进集体的,办公室信息员分别按一、二、三等奖奖励。
五、其他问题
1.为加强对政务信息工作的领导,局成立政务信息工作领导小组,由张剑斌副局长为组长,金杭锋、张茹英(主要负责地质灾害重大突发事件信息的报送)同志为成员。
2.各单位“一把手”为重大信息报送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帮助信息员开展工作。地质灾害所在辖区所、地环科(地质环境监测站)同为重大紧急信息报送第一责任单位;群体性信访辖区所和监察科同为重大紧急信息报送第一责任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