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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嵊公管办〔2017〕3号
关于印发《嵊州市公管办2016年工作总结和嵊州市公管办2017年工作思路》的通知
各科,交易中心:
《嵊州市公管办2016年工作总结和嵊州市公管办2017年工作思路》经市公管办领导班子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
附件:1.嵊州市公管办2016年工作总结
2.嵊州市公管办2017年工作思路
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1:
嵊州市公管办2016年工作总结
2016年以来,市公管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 中心工作,以“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为重点,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综合监管,着力提高交易平台运行水平和交易服务质量,取得了明显成效。
1-12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量、总额、四大交易均创历史新高,共开展交易1374项,实际交易额95.08亿元,同比增长29.60%,增收节资6.36亿元,增收节资率6.34%。其中,工程建设项目成交额45.62亿元,同比增长59.37%;经营性土地(矿产)成交价44.13亿元,同比增长1.1%;政府采购成交额2.50亿元,同比增长141.40%;产权交易成交价2.83亿元,同比增长2045.12%(21倍)。
2016年主要工作成效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建设
深入推进“1+4+N”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体系建设思路,着力“N”制度配套,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更加“公平公正、规范高效”。
1.实现工程建设项目提速招标。为简化招投标流程,缩短招投标办理时间,根据项目进度需要,在投标人一致提出提速申请的情况下,开启绿色通道,实行限时办结。通过提速招标的项目,从递交招标文件到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时间,800万元以下的从约30天压缩到8天左右,800万以上的从约30天压缩到15天左右。2016年共完成长乐江堤慢行系统一期——剡溪路、交通发展停车场、枫谷线美丽示范路景观绿化等35只项目的提速工作,大大提高了招投标效率。
2.建立异议、投诉、举报联动调处机制。为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工作责任,更快速有效地处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异议、投诉和举报事项,切实保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工程项目建设顺利推进,起草出台《嵊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异议、投诉和举报联动调处机制与责任追究办法》,明确了各市场主体、行业主管和有关职能部门对处理异议、投诉、举报的具体职责,并建立联动机制,实行责任响应制度、联席会议制度、黄金三日应急调处机制,切实增强了应急联动调处的能力,确保工程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为联动调处和责任追究提供依据和处置办法。自制度出台以来,我办跟有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处理得当,把各类矛盾和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2016年,未发生一起有效的异议、投诉、举报案件。
3.创新小额服务类项目采购方式。为简化招投标程序,加快推进工程项目建设进度,起草出台《市小额工程建设服务类项目打包采购管理办法》。该办法对50万元以下的工程建设服务类项目,实行年度一次性打包采购。今后无需逐个进行招投标,可按“集中采购、集中建库、集中管理”的方式,在中标承包商备选库中随机抽取确定服务商。办法自9月开始逐步推开,现已建立市政、水利、房建、交通监理和市政、水利、房建设计等7个类别的年度中标服务承包商备选库。2016年,共完成小额工程建设服务类项目打包采购23项,有效提升了招投标工作,得到业主单位与服务机构的肯定。
4.完善农村小额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为加快推进农村建设发展,既便利办事,又严格管理,修订了《嵊州市村级小额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办法》,该办法适宜农村简易施工又不涉及安全的一些工程,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作了完善:一是额度变化,从原来的1-5万元提高到1-10万元。二是明确适用范围,同时强调节约资金,要求确实能节约20%以上造价。三是使用简易造价,不再要求专业的设计和预算(定额造价),可以通过农村土法编制设计和造价。四是简化流程,减少了党员提议、党员大会决议等决策程序。五是实行2万元以上主材公开采购。六是严控变更和结算。超造价10%的,先调查追责后结算;超造价20%的,先调查追责后变更。七是规定本村干部及亲属不得参与本村的工程发包。《办法》进一步便利了农村小额工程施工的操作和管理,放开农村建设和发展手脚,同时尽最大可能防止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
二、切实加强招投标市场监管、指导和服务
1.完善评标专家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考核制度。一是为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代理行为,提高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预算编制)机构服务水平,制定了《嵊州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代理(预算编制)机构招投标市场行为考评管理办法》,建立细化的考核制度,应用于招标代理打包采购之中。二是制订《嵊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市场投标人行为考评管理办法》,坚持实事求是原则,防止被动失管或一棍子打死两个极端,根据不同层次的行为性质,落实有针对性的考核措施。对投标人不同性质的行为表现进行考核并应用于评标之中,违法违规程度严重的坚决清出市场或列入黑名单。
2.服务监管,提升政府采购工作效能。2016年,政府采购部共完成市教体局、公安局、卫计局、财政局、环卫处等单位委托的1034次采购任务。根据省财政厅《浙江省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实施办法(试行)》的精神,联合市财政局组织21家政府采购供应商学习关于2015-2016年度通用办公设备协议供货全省联动项目采购结果执行和监管工作的相关规定和程序,督促协议供货商严格履行承诺。
3.加强乡镇和部门的工作指导,提升招投标口碑。一是加强对全市招投标工作的业务指导。4月组织召开了全市所有乡镇长、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业务人员参加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培训会,取得良好效果。二是助力乡镇招投标工作。9月推出乡镇街道招投标结对服务制度,由工作人员结对联系乡镇,每二个月至少一次走访联系乡镇,了解招投标工作,帮助解决业务问题,听取意见建议,以联系单的形式做好走访记录或问题反映,并及时会商、解答反映的问题。
三、着力建设电子化招投标平台
总投资163.77万元,建设招投标信息化平台。已完成硬件建设,开通政务云服务,在云平台上已完成建设工程业务系统的部署,目前正在测试阶段。2017年5月将正式启动实施信息化成果应用,极大提升招投标工作效率,一举扭转我市招投标信息化工作滞后的局面。
四、积极参与和完成中心工作任务
1.积极参与“城中村改造”。 切实弘扬“城改精神”,配合开发区城中村谢慕社区、上杨村改造工作,凝聚合力、全力以赴、日以继施、快速推进,圆满完成城中村改造工作任务。
2.积极参与创国卫和G20护航。积极响应市委市府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共建活动的要求,组织全体机关党员干部对认领的“街长”道路和下元塘社区共建开展义务清扫活动,领导带头、党员示范,不分晴雨、不辞脏累,作出了应有贡献,下元塘社区还召开了创建现场会,创出了“下元塘样板”。 G20峰会期间,全员备勤,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在班子成员的带领下,顺利完成了G20安保维稳工作。
3.积极参与“五水共治”。认真履行联系河道“河长制”职责,每半个月对孝康坑开展一次全面巡河工作,每月20日开展“党员干部护水日”活动,提升了孝康坑村环境卫生综合水平,提高了群众对“五水共治”的满意度。
五、高度重视队伍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