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嵊州市生产环节食品安全大整治
百日行动方案
根据省、市质监局的统一部署,现就开展全市生产环节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按照“严密排查、严格整治、严厉打击”的要求,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重点治理工作,围绕省政府确定的“6个100%”和交办的“非法使用工业硫磺、工业明胶生产加工食品”两个突出隐患专项整治任务,典型示范一批,取缔打击一批,整顿规范一批,督促企业主体责任、乡镇属地管理、部门监管责任的全面落实,有效遏制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通过“百日行动”实现以下目标:
(一)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网建成率达到100%;
(二)对辖区内每家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培训一次、约谈一次、签订一份承诺书的“三个一”完成率达到100%;
(三)畅通12365、96317投诉举报渠道,有奖举报宣传画发放张贴率和奖金兑现率均达到100%;
(四)生产环节排查出来的突出问题整治规范率100%。
(五)涉嫌犯罪案件向公安机关移送率100%;
(六)突发事件及时处置率100%。
二、整治重点
结合省局确定的十大类“百日整治”重点产品,进一步严抓本地特色产品。重点产品需要整治的主要问题是:
(一)乳制品:违法添加三聚氰胺、工业明胶、β-内酰胺酶、革皮水解物等非食用物质,以及阪崎氏杆菌、黄曲霉毒素M1、抗生素污染等问题;
(二)蜜饯:滥用着色剂、甜味剂、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无证黑作坊,以及生产环境脏、乱、差等问题;
(三)肉制品:使用病死畜禽肉或来历不明原料肉,原料肉中含“瘦肉精”、抗生素,火腿肠中使用工业明胶等问题;
(四)调味品:辣椒制品等“有色”食品中违法添加苏丹红、罗丹明B、碱性橙等工业染料,使用不符合规定的酸水解蛋白或工业醋酸勾兑“酿造”酱油、醋等问题;
(五)食用油:违法使用“地沟油”生产食用油脂,以及产品中黄曲霉毒素B1、苯并芘超标,山茶油等掺杂掺假等问题;
(六)蜂蜜及其制品:掺杂使假、氯霉素超标及加工过程中违法添加化学物质等问题;
(七)蔬菜干制品及食用菌:使用工业硫磺熏制漂白、及铅和镉金属污染等问题;
(八)酒类:黄酒超范围使用甜味剂、香精、防腐剂、年份酒造假,白酒非法添加甜味剂、以假充真、掺杂掺假,葡萄酒非法添加合成色素、甜味剂和伪造产地等问题;
(九)食品添加剂:食品用香精生产中违法使用塑化剂,变性淀粉生产中使用未经批准的化工辅料,食用明胶使用不符合规定原料生产及铬含量超标等问题;
(十)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使用废旧回收料生产加工产品、标识标注不符合规定等问题。
三、整治措施
(一)全面开展生产环节“三查”。以基层站所为主体,会同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质监员、网格员,分四个检查组分别开展查企业管理、查产品质量、查监管责任落实情况等“三查”工作,全面清查辖区内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特别是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情况;加大对监督抽查不合格、风险监测出问题、日常巡查有隐患及有其它不良记录的企业和小作坊的执法检查力度;重点关注屡次抽查均处停产状态的企业,防止其故意逃避监管。主要区域分工如下:长乐质监所负责长乐片区;三界质监所负责三界片区及浦口街道、鹿山街道、剡湖街道辖区;黄泽质监所负责黄泽片区以及经济开发区、三江街道所辖区域;甘霖质监所负责甘霖片区有关企业的清查工作。“三查”中的相关情况将录入《浙江省食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