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镇机关各办、各行政村、各基层站所: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改进作风、廉洁履职,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的决定》(浙委发〔2015〕10号)、《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的通知》(嵊市纪〔2016〕9号)、《2017年度市纪委推进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专题立项监督方案》(嵊市纪〔2017〕10号)和《中共嵊州市纪委关于做好2017年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的通知》(嵊市纪〔2017〕83号)的工作部署,现就做好2017年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查对象
农村基层作风巡查的重点是信访反映比较集中、“四风”问题比较突出的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本次巡查村数为3个行政村,即济渡村、欢潭村、晋溪村。
二、巡查时间
2017年6月2日——7月20日
三、巡查内容
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和“四风”问题,重点是借各种名义用公款或集体资金违规吃请、送礼、变相旅游、发放津补贴和福利等铺张浪费、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2.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村级工程建设、惠农政策落实中以权谋私、贪污侵占、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3.在低收入群体帮扶工作中虚报冒领、截留私分、优亲厚友、挥霍浪费的问题;
4.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中吃拿卡要、刁难群众、甚至欺压群众的问题;
5.违反财务管理制度,村集体经济收入不入账、私设小金库、坐收坐支、大额资金领取不规范等问题;
6.违反村级小型工程施工管理的问题;违规参与本村建设工程和项目的投标、承包的问题;
7.搞家长制、一言堂,村级重大事项决策违反五议两公开程序的问题;
8.不配合、不支持或不及时完成上级党委政府重点工作、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情况;
9.违反社会管理秩序,参与赌博、违章建房、非法“一户多宅”等违法违规问题及参与封建迷信、信教等问题;
10.其他损害党群干群关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四、组织实施和方法步骤
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由镇党委领导,镇纪委协调相关线办抓好具体实施工作。重点把握好以下方法步骤:
1.巡查准备。重点是建立完善问题线索收集机制。镇巡查组要广泛收集、梳理分析有关问题反映,包括借助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招投标中心、信访办等渠道,发现问题线索,制定巡查方案,确定巡查对象、巡查重点。开展巡查前,要以适当形式在被巡查的村公布巡查时间、巡查内容和巡查方式等,畅通群众举报渠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