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及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工业土地使用权及不动产(以下简称土地及不动产)交易计税价格管理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 本市范围内工业土地及不动产转让行为。
(二) 股权转让行为中其转让股权份额对应资产包含的工业土地及不动产。
本通知所称不动产是指附着于工业土地的不能移动,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计税价格确认原则
(一)以竞拍、法院裁定等公开方式转让工业土地及不动产的,按实际成交价格确定。
(二)以非公开方式转让工业土地及不动产,纳税人须按实申报实际成交价格。对申报的成交价格低于本办法规定的计税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按计税价格核定。
个别工业土地及不动产因特殊情况,转让价格确实低于本办法规定的计税价格或投入成本,由纳税人提供相关凭据,经主管税务机关调查核实后上报市局核准。
投入成本包括原购入土地及不动产时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税费,购入后至转让前在该工业土地及不动产上的后续支出。
三、计税价格的确定
计税价格=土地计税价格+建筑物计税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