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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全面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行动计划...

2021-06-03 嵊州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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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全面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行动计划(2017—2020年)》(浙政发〔2017〕23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明确了我省全面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的目标任务、重点产业、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为便于大家更好地理解有关内容和精神,现就《行动计划》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作为振兴实体经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2017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大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以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推动传统产业生产、管理和营销模式变革,促进传统产业焕发新的蓬勃生机。省委、省政府也高度重视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工作,将其列为2017年全省重点工作任务,并明确将产业重点聚焦于纺织、服装、皮革、化工、化纤、造纸、橡胶塑料、建材、有色金属加工、农副食品加工等10个领域,力争先行取得突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提升我省传统制造业发展水平,加快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省政府研究制定了《行动计划》。《行动计划》立足现实基础,结合我省实际,着眼未来发展,明确了指导思想、发展目标、重点产业、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二、总体要求
  《行动计划》提出,要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围绕制造强省建设目标,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促进制造业创新发展为主题,以提质增效为中心,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统筹推进与分业施策、调整存量与优化增量相结合,着力打好“四换三名”“三强一制造”等经济转型升级系列组合拳,联动推进“互联网+”“机器人+”“标准化+”“大数据+”在传统制造业领域的融合应用,大力推进“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不断提高传统制造业高新化、智能化、服务化、绿色化、国际化发展水平,为经济发展实现“增长中高速、质量中高端”提供坚实支撑。
  《行动计划》提出,我省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的总体目标是,力争通过4年的努力,切实打好政府引导搭台、企业主体运作、全球精准合作、内外并购重组、推进股改上市、政策资源保障等改造提升组合拳,重点传统制造业在国际产业分工和价值链中的地位明显提升,基本建成全国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同时,并提出了质量效益、创新能力、融合拓展、绿色发展等四个方面的分项目标。既有定性说明,又有量化指标,为下一阶段推进工作指明了方向。
  《行动计划》提出,我省全面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的四条路径。创新升级路径,要全面推进技术创新、产品创新、业态创新、组织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大力发展智能制造、协同制造、服务型制造、绿色制造。整合优化路径,要引导资源要素向产出效益高的企业集聚,支持通过兼并重组做强行业龙头企业。强链补链路径,要强化招商引智和重大项目支撑,大力发展与传统制造业紧密关联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有序退出路径,要综合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坚决淘汰落后产能,积极化解严重过剩产能,全面整治“低小散”“脏乱差”企业(作坊),合理转移和退出低端低效产能,为产业转型升级腾出发展空间。
  三、重点产业
  《行动计划》明确了十个改造提升的重点产业。一是纺织制造业。要重点发展高品质纺织面料、高端丝绸和家纺产品,推动纺织制造业向高端、智能、绿色、集聚方向发展。二是服装制造业。要加快服装企业由大规模标准化生产向柔性化、个性化定制等服务型制造转变,推动服装制造业向时尚化、个性化、精品化方向发展。三是皮革制造业。要重点发展中高端鞋类和箱包等产品,推动皮革制造业向绿色、高品质、时尚化、个性化方向发展。四是化工制造业。要加快发展临港石化产业,推动化工制造业向绿色、集聚、高端方向发展。五是化纤制造业。要加强新型功能性纤维、高性能纤维及生物基化学纤维的研发和产业化,推动化纤制造业向差别化、功能化、高性能方向发展。六是造纸制造业。要重点发展高档包装用纸和高技术含量的特种纸,推动造纸制造业向节能、环保、绿色方向发展。七是橡胶和塑料制品制造业。要重点发展绿色轮胎、高性能橡胶,开发特种橡胶新品种,推动橡胶制品向环保、安全、节能方向发展。八是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业。要发展高品质光伏玻璃及光伏光热一体化制品和高端电子玻璃,推动水泥生产从资源消耗型向绿色环保型发展。九是有色金属加工制造业。要发展有色金属新材料,推动有色金属加工业向绿色、集约、智能、高端、国际化方向发展。十是农副食品加工制造业(含食品制造业,酒、饮料、精制茶制造业)。要加快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装备应用,推动食品工业向安全、健康、营养、便利方向发展。
  四、主要任务
  《行动计划》提出了10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一)大力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加快建设一批集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成果转化、教育培训等功能于一体的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实施“万企升级”工程。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完善重点产业、重点专业市场和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建设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和制造业创新中心。力争到2020年,重点传统制造业建成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20家,新增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25家、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80家。
  (二)实施“机器人+”行动计划。积极谋划实施一批突破性、带动性、示范性强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分行业制定“机器换人”实施方案,建成一批示范生产线、示范企业。以安全生产、中水回用、余热余压利用、废水处理等领域为重点,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力争到2020年,重点传统制造业实施总投资10亿元以上技术改造项目100个,新增工业机器人20000台、省级“机器换人”工程技术服务公司25家。
  (三)加快“互联网+”“大数据+”应用。深化企业“两化”融合登高计划,推进智能制造单元、智能生产线、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建设,支持龙头企业建设基于互联网的“双创”平台。加快实施制造业企业上云计划,支持企业发展网络协同制造、个性化定制、服务型制造,推动传统生产模式向大规模个性化定制和“制造+服务”转型升级。力争到2020年,重点传统制造业上云企业达到10万家,培育服务型制造示范试点企业200家、个性化定制示范试点企业200家。
  (四)实施“标准化+”行动。建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与企业对接机制,在重点传统制造业领域制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水平“浙江制造”标准。实施“浙江制造”品牌培育工程、“中国质造?浙江好产品”和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力争到2020年,重点传统制造业培育“浙江制造”品牌企业800家、“浙江制造”认证企业200家,新增“浙江制造”标准200个、“浙江制造精品”150个。
  (五)培育优质企业。加大传统制造业“三名”企业培育力度,加快形成一批创新能力强、品牌贡献大、经济效益好、有国际竞争力的行业龙头企业集团。深入推进“小升规”十大专项行动,大力培育一批国内细分市场产品占有率居前列的“隐形冠军”。力争到2020年,重点传统制造业培育省市县“三名”试点企业600家以上、国内细分市场产品占有率居前列的“隐形冠军” 500家以上、“小升规”企业4000家以上。
  (六)推动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加快传统制造业企业股份制改造和上市工作,建立完善分层次、分类别、分梯队的上市企业培育名单,鼓励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在新三板和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支持上市公司牵头或联合发起设立产业并购基金。力争到2020年,重点传统制造业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800家以上,新增上市公司80家、新三板和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500家,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交易金额达到800亿元以上。
  (七)拓展提升产业链。实施智能制造装备开发计划,大力发展自动化、智能化、成台(套)化装备。加快推进“设计+”,大力发展研发设计、产业金融、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扎实推进省级特色工业设计基地、科技孵化基地、物流示范园区等建设。力争到2020年,重点传统制造业实施装备制造重点项目100个,省级特色工业设计基地设计服务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
  (八)提升产业平台能级。加快建设制造业领域特色小镇,着力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先进制造业基地)。全面加强小微企业园区建设管理。加强产业链招商和重大项目投资建设。力争到2020年,重点传统制造业创建省级特色小镇15个,新增小微企业园区和“双创”基地400家,新改扩建标准厂房4000万平方米。
  (九)增强企业跨国经营能力。实施培育本土民营跨国公司三年行动计划,鼓励企业在全球范围建立技术、品牌、营销网络和战略资源渠道,建设一批境外经贸合作区。力争到2020年,重点传统制造业培育国际竞争力较强、国际形象良好、海外布局业内领先、跨国经营指数较高的本土民营跨国公司15家以上。
  (十)整治“低小散”“脏乱差”企业(作坊)。以“四无”企业(作坊)为重点,依法整治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坚决淘汰落后产能,积极化解严重过剩产能。推动“僵尸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债务重组、破产清算等方式,实现有序退出和市场出清。加大对“亩产效益”综合分类评价排位末档企业的倒逼整治。力争到2020年,每年淘汰整治“低小散”“脏乱差”企业(作坊)10000家以上,淘汰落后产能涉及企业1000家以上。
  五、保障措施
  为确保目标任务的实现,根据我省实际,《行动计划》从组织领导、试点示范、政策支持、产融对接、人才保障、发展环境等六个方面提出了具有较强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发挥省工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作用,各地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认真抓实抓好。推进试点示范,要支持绍兴市开展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综合试点,在10个重点传统制造业各选择1—2个产业发展基础较好、转型思路清晰、保障措施有力的县(市、区),开展分行业省级试点。加大政策支持,要统筹产业、科技、财政、土地、能源、环保等政策,形成政策支持的合力。深化产融对接服务,要发挥各级政府产业基金引导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开发信贷新品种。强化人才保障,要支持企业加强人才引进,引进国际国内一流科研院所、研发机构落户浙江,深入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计划和“浙江工匠打造行动”。 优化发展环境,要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措施,深化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方式改革,深入开展降成本专项行动,完善“亩产论英雄”机制。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机构作用。建立完善指导服务、总结交流和检查考核等工作机制,加强宣传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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