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嵊州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全面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2019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民发〔2019〕5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养老服务综合改革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8〕77号)、《浙江省2018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浙民福〔2018〕71号)以及《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养老服务综合改革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绍政办发〔2019〕6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当前实际,制订嵊州市养老机构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2019年3月中旬开始,嵊州市民政局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对嵊州市民办养老机构的总体情况进行调查梳理,并开展整治专项行动的必要性、可行性等内容开展调研。4月16日完成《嵊州市民办养老机构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初稿。
2019年4月29日-5月7日完成征求意见稿,并书面征求发改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卫生健康局、建设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残联、消防应急救援大队等部门单位意见,共收到司法局、建设局、卫健局、财政局等部门意见建议9条,采纳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