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一、制定背景
根据浙江省“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18年起,在全省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试点,2019年起全面推开,通过五年时间,全省实现“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目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是一项基础性、专业性、深层次的治水工作,主要包括集镇建成区、城镇生活小区、工业园区及其他类的排查、设计、建设任务,主要涉及建设局、综合执法局、生态环境分局等职能部门,但在工作推进过程中,由于排查、设计、建设等单位差次不齐,鱼龙混杂,存在排查不彻底、监管不到位、建设质量差、责任难压实等问题,为了加强我市“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程管理,强化责任追究,压实各方责任,保证排查、设计和建设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二、起草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