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项目建设涉及花木迁移评估补偿
的政策处理意见(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花木迁移政策处理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花木评估及迁移补偿提出意见如下:
一、补偿原则
1.坚持科学评估,合理补偿的原则。做到科学估价,既保护花农合法权益,又确保国有资金合理使用。
2.坚持一树一补,阶梯式定价的原则。特殊树种以棵为单位进行评估,定价实行阶梯式。
3.坚持费用包干,风险自负的原则。评估补偿费用包含迁移后成活、市场波动及生产安全等费用,迁移风险由业主承担。
二、补偿范围
1.原始种植与新种花木一般只补偿迁移费,抢种花木不予补偿。政策处理涉及的花木,分原始种植、新种、抢种三大类。原始种植花木为禁止抢栽抢种有关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发出之前已经种植超过12个月的花木,属于花农正常生产经营;新种花木为通告发出之前12个月内种植的花木;抢种花木为通告发出之后种植的花木。
2.带盆的盆景桩按劳务搬迁费进行补偿。
三、补偿标准
1.原始种植花木的迁移费用补偿款最高限额为花木评估款的45%,新种花木迁移费用补偿款最高限额为花木评估款的22.5%,且亩均迁移费用一般不高于10万元。
2.无法按常规苗木进行估价的特殊花木执行一树一补、阶梯式的补偿标准。一般按3万元以下(包含3万元)、6万元以下(包含6万元)、6-10万元(包含10万元)、10万元以上四级,分别补偿不超过评估价基数的45%、40%、30%、20%(即,补偿款=45%×第一级评估价基数+40%×第二级评估价基数+30%×第三级评估价基数+20%×第四级评估价基数)。根据嵊州实际,特殊花木主要分两大类:一类是乔灌木木树种,如特大规格的桂花、香樟、广玉兰、紫薇、茶花、树状茶梅等;另一类是造型树种,如桂花高干造型树、红花檵木、紫薇、罗汉松等造型树或桩。
四、评估机构确定
1.花木迁移评估须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或林业部门管理的具有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的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林业科研教学等单位,出具的评估报告须由评估专业人员签字方为有效,评估机构和签字的评估专业人员对出具的评估报告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