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我市经济社会得到了快速发展,乡村振兴不断推进,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随着杭绍台铁路和金甬铁路在嵊州十字交汇,2021年高铁的开通将进一步加强嵊州作为浙东枢纽的城市地位,嵊州迎来前所未有的战略机遇,发展格局、区位优势将显著增强,现有的乡镇行政区划和管理体制已难以适应未来区域开发、功能拓展、规划统筹等要求,城镇空间松散、人口布局分散、乡镇总体实力偏弱、行政管理成本过高、行政效率偏低等问题日益凸显,已严重制约我市发展。
为更好地融入省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发展战略,加快高水平“三个嵊州”建设步伐,充分发挥中心城镇的集聚辐射和服务功能,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调整部分乡镇行政区划势在必行。根据《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04号)、浙江省民政厅《关于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的指导意见(试行)》和《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区划调整申报程序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浙民区[2014]206号)等有关行政区划管理法规政策规定,对嵊州市部分行政区划进行调整。
二、起草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