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入宣传发动群众,根据市扫黑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民政实际,决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年宣传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会议精神,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工作目标,在全市民政系统大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发动工作,营造全民知晓、全员参与的浓厚氛围,为打好打赢民政系统扫黑除恶攻坚战打下坚实基础。
二、宣传原则
(一)线上与线下宣传发动相结合。充分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渠道,综合运用消息、通讯、图片图表等多种形式进行线上宣传。利用广场、公共宣传栏、电子屏幕等宣传阵地,通过悬挂标语、横幅、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广泛开展线下宣传,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宣传覆盖到民政工作的每个角落。
(二)集中与持续宣传发动相结合。组织发动全市民政系统党员干部职工、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社区志愿者等开展进村(社区)入户大走访宣传活动。将扫黑除恶精神宣传到边、到角,全面覆盖。要建立健全长效宣传机制,将宣传工作贯穿到专项斗争全过程、各阶段,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实实在在地打一场人民战争。
(三)重点与面上宣传发动相结合。突出重点在城市社区、农村社区、福彩营业点、福利中心、社会组织、殡葬事务、养老服务、项目建设等宣传发动工作,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发动工作落到实处。积极持续推进全面、深入宣传发动,设计出有深度、更新颖的宣传发动载体,激发和调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三、宣传安排
扫黑除恶攻坚年宣传方案分为集中宣传和常态化宣传两大部分,集中宣传活动于3月启动,4月至6月开展集中宣传;常态化宣传为7月至12月,以“一月一主题”为宣传载体,开展常态化宣传(详见附件)。
四、宣传重点
(一)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充分展现民政系统开展扫黑除恶攻坚行动的坚强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