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一、制定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于 2016年11月7日进行了修正,2016年12月国务院就出台了《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时隔一年,到2017年12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也跟着出台了。2019年7月,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正式出台,周边县市区也纷纷出台了相关文件。根据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的需要,我市也需要制定并实施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
二、起草过程
1、调研论证。国务院和浙江省相关文件出台后,我市就起草了《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讨论稿),并进行了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的调研论证。尤其是今年7月初绍兴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文件后,我们更是认真学习,深入领会文件精神,逐条对照,积极改进原有的《实施意见》,使其更接地气,更符合嵊州的实际。
2、征求意见。我们走访全市各类民办学校,广泛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今年10月,教体局将《实施意见》的(征求意见稿)以函的方式向机构编制、发改、公安、民政、财政、人力社保、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市场监管、金融等部门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