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常安办[2008]10号
关于开展工业企业外包项目安全
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都办事处)、有关部门:
近年来,涉及生产经营单位外包项目的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据统计,近年工矿企业死亡事故当中,其中外包工程(项目)死亡人员高达50%以上。由于外包项目人员流动性在,管理环节多,工作职责交叉不清,甚至有的“以包代管”。因此,外包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已成为当前工业企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十一届七次会议精神,深化“工业立县”战略,推进工业经济新飞跃,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和结合“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要求,现就开展全县工业企业外包项目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贯彻县委十一届七次会议精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努力减少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为推进我县工业经济新飞跃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建立健全工业企业外包项目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管理,增强事故防范能力,有效遏制外包项目当中生产安全事故多发态势,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全面稳定好转。
三、整治对象和内容
(一)整治对象: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对外发包或出租的行为。本次整治的行业领域为:全县工业企业。
其他领域的企业、非生产经营单位也要切实加强外包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强化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安全责任。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整治内容:
1、外包安全管理制度。涉及有外包项目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制定外包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2、外包单位资质审查。对外包项目单位的资质审查内容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具备安全生产的保障条件。
3、外包安全管理协议。在签订项目外包协议书的同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以及安全管理、防火管理、调和使用、人员教育培训、安全检查与监督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4、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发包单位要对外包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做好局面记录。交底内容为:外包方的工作范围和工作范围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外包方工作范围相关的系统和相邻空间中存在的危险因素,以及发包方已采取的措施;在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处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事故的场所作业,要求外包方制订专门的安全措施。
5、外来人员安全教育。发包单位对外包单位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登记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