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常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常安监[2007]31号
关于印发《常山县矿山行业安全生产隐患
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矿山企业:
根据省、市有关通知要求,现将《常山县矿山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七年七月十二日
抄送:市安监局、县委办、县府办、各有关乡镇政府
常山县矿山行业安全生产
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彻底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以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1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浙政发明电〔2007〕68号)和市政府、市安委办的要求,现就我县矿山行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贯彻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紧紧围绕“两年”活动的总体部署,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遏制伤亡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排查整治重点
本次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
(一)巩固深化专项整治工作。露天矿山,要根据我局《关于开展露天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常安监管[2007]10号)所提出的专项整治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目前还采取“一面坡”、“猴子式”等违法违章开采的矿山要立即停止作业,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自上而下的台阶式或分层开采,切实运用中深孔爆破、机械装载、机械二次破碎等先进的生产工艺。地下矿山,重点检查机械通风,尤其是井下作业迎头局扇通风、非电起爆系统等安全的起爆器材使用情况,以及顶板管理制度和提升运输等事故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认真开展“回头看”活动。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山企业,要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取证矿山企业“回头看”方案》的通知精神,进行对照检查。以防止矿山企业取证后减少安全生产的投入,放松安全管理,降低安全生产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