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常安办[2007]14号
关于立即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都办事处)、有关部门:
最近,全市火灾事故频发,消防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7月8日傍晚,江山市长台镇华峰村发生火灾,共烧毁房屋25间,面积达600平方米。7月14日上午7时许,位于市区农市路的衢州市农贸果品批发市场1号厅发生火灾,烧毁建筑面积900平方米,造成2人死亡,再次给当前严峻的火灾形势敲响了警钟。火灾发生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作出重要指示,为迅速贯彻落实市领导指示精神,遏制火灾事故频发的势头,根据衢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立即组织开展消防火灾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衢市安办[2007]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在全县立即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的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重点
(一)商场、市场。目前已进入盛夏,高温炎热,商场、市场火灾危险性大,要作为消防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抓细抓实。各乡镇政府、有关部门要结合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进一步加大对辖区内商场、市场火灾隐患排查力度,掌握商场、市场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明确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做到心中有数。公安消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商场、市场(重点是农贸市场)存在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重点整治商场、市场中集经营、仓储、住宿、厨房为一体的“多合一”场所;商场、市场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防火水源不足和商场、市场违章搭建的行为等。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商场、市场,该责令整改的责令整改、该停业整顿的坚决停业整顿。对于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利用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并实施政府挂牌整治。
(二)人员密集场所。各乡镇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畅通工程”建设,提高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防控能力。重点检查消防安全疏散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消防安全警示、提示、禁止性标志标线是否明晰,保障畅通的安全出口门禁系统是否安装,消防安全疏散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责令业主单位立即改正或限期整改;对责令限期整改的,单位必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不具备基本安全条件的,坚决依法责令停业整改;对严重违反消防法规的,依法予以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