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常安监[2006] 25号
常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依法行政五年规划
(2006—2010)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依法行政的水平,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浙政发〔2005〕3号)、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衢政发〔2005〕55号)和县政府《常山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6-2010)》(常政发[2006]11号),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要求,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推动安全发展,安全生产状况得到根本好转,实现本质安全。
二、主要目标
按照《纲要》确定的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要求,规划期内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主要目标包括:
——全局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意识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清正廉洁、自我约束的能力显著提高,形成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浓郁氛围。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得到全面、正确实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得到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有效查处,预防、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明显增强。
——安全生产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实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不断健全,监管职能切实到位。
——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体制基本形成。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
——安全生产法制教育得到普及,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增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三、主要任务
(一)统筹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依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编制安全生产“十一五”专项规划,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实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监管的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指标控制体系和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加大考核力度,促进责任落实。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
(二)建立规范性文件制定制度,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严格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坚持规范性文件出台前的议论审查制度,不断提高文件质量。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和定期清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