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常安监[2006] 26号
常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为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五五”普法工作,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和全民的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浙安监管法规〔2006〕153号 )和中共常山县委、常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常委[2006]24号),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县委县政府提出创建“四县两城”打造“柚都石城”,建设“平安常山”等战略部署,坚持构建和谐社会、“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坚持宣传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安,为实现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基本目标
通过全面实施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五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宣传教育,加快安全生产法制建设步伐,提升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法制观念和行政执法水平,增强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律意识,营造安全生产法制氛围,努力开创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新局面,促进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围绕工作重点,服务大局。安全生产“五五”普法工作必须始终坚持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紧紧围绕我县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确立的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紧密结合县委县政府提出“工业立县、特色发展”的战略部署,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二)坚持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必须从实际出发,按照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点,针对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法律知识的现实情况和存在问题,有的放矢,因人施教,真正把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
(三)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安相结合。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必须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寓宣教于监管,以监管促宣教,努力提高依法治安水平。
四、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广大安监干部要深入学习宪法和各项基本法律制度,努力提高宪法意识和依法行政的水平,确保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及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大政方针在安监系统顺利贯彻落实。
(二)深入学习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五五”普法期间要反复深入学习宣传《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要加大工作力度、拓展宣教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努力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按照上级部署,认真实施全员培训工程,用二年左右时间,到2007年底,全面完成培训2.4万从业人员的任务。
(三)深入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行政法律法规。这是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必须遵循的法律规范,也是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法律规范。通过学习,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做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