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常安监[2009]7号
常山县矿山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各有关乡镇安监站、矿山企业:
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年”深化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矿山安全生产专项)工作方案》(浙安监管矿[2009]33号)和《衢州市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衢市安[2009]2号)要求,结合我县矿山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遵循“标本兼治、治本为主”的原则,完善排查机制,创新治理手段,严格执法标准,确保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新的突破。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化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不断减少和消除安全隐患,促进我县矿山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较大提高。
(一)矿山布局进一步合理。到2009年底矿山数量控制在40家以内,地下矿山数量力争零增长,协同国土部门推进宋畈乡石灰石集中开采区资源整合工作,全面消除一证多点和越界、越层开采等非法开采行为。
(二)矿山事故得到控制和减少。地下矿山死亡事故同比明显下降,中深孔爆破分台阶开采矿山力争避免采掘死亡事故。
(三)露天矿山开采工艺水平明显提高。石灰石、建筑石材等应实施中深孔爆破的露天矿山,应用中深孔爆破比例达到95%以上,其它矿种和开采高度50米以上的露天矿山实施台阶式开采,消除一面坡开采和掏底开采;二次破碎全部采用液压式冲击铁锤破碎。
(四)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地下矿山企业必须按要求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矿山企业基本技术资料和安全档案比较完善;竖井提升的地下矿山100%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斜井提升的矿山视频监控系统得到推广;矿山提升、运输、通风、排水等主要生产系统完善,采矿方法与采场要素基本符合设计要求;矿山安全标准化达标率力争80%。
三、工作重点
(一)突出“四个重点”的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市局将常山县辉埠镇列为整治重点监控地区,县局将宋坂乡、青石镇、芳村镇、大桥头乡列为今年重点监管区域,地下矿山将新昌乡钨锡矿、东湖莹石矿列为今年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
(二)加强对重点隐患的排查与整治。今年重点排查与整治的隐患是:1、露天矿山高陡边坡和一面坡开采;2、不按照设计要求进行违章开采;3、矿山破碎系统安全防护装置不完善;4、地下矿山没有形成有效的机械通风系统;5、采空区不按规定处理、“大礼堂”式开采及破碎软弱地段不支护等顶板事故隐患。
四、工作安排
矿山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生产标准等要求,进行排查治理,乡镇安监站、安监部门负责督查和指导。
(一) 矿山企业必须完成的主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