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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政办发〔2011〕50号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快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加快村庄规划编制要求,着力解决我县村庄规划编制滞后的问题,积极推进我县新农村建设,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城乡、整体推进、分类指导、优化布局、科学编制的要求,加快村庄规划编制步伐,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和新农村建设,引导我县村庄建设向科学规划、生态富民方向转变,提升我县农村建设品位,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规划、以人为本、适度集中、因地制宜、可持续发展原则。
三、目标任务
2011年完成全县78个中心村和90%以上保留村的规划编制或修编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坚持政策,把握原则。一是村庄规划编制或修编要在我县村庄布局规划的指导下进行,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对村庄的功能定位、人口和用地规模、市政基础设施等进行规模预测和科学规划。二是村庄建设要合理利用土地,引导拆旧建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在中心村要引导农民按规划有序建房。三是村庄规划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要结合地形地貌,防止一刀切,规划建设符合村庄实际、具有常山特色的新型农村。
2、发动群众,广泛宣传。村庄规划编制以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组织,村民代表参与,技术人员负责技术指导和编制。一是发挥村民委员会的作用,让农民参与规划,广泛征求农民的意见和建议,尊重农村的风俗习惯,力求规划符合实际,切实可行。规划报批前必须按要求在村内进行公示并经村民代表决议。二是深入开展规划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普及村镇规划知识,提高干部群众的规划意识,使干部群众了解、支持、参与、监督村庄规划工作,维护规划的严肃性。
3、注重质量,完善内容。各乡镇要聘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规划成果要达到规范标准,并按程序报批。村庄规划编制要做到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分类指导,要对规划进行认真评审,不断完善规划内容。
五、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一是切实抓好我县村庄规划编制落实,各乡镇要根据下达的村庄规划编制任务,不折不扣的依据规划编制深度要求组织开展规划编制工作。二是加快进度,强化指导,明确政策,建立健全县、乡(镇)、村三级规划联动管理机制。县、乡成立村庄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县规划建设局具体负责村庄规划编制的技术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村庄的规划编制和组织实施,并安排专人负责各项日常工作,特别是村庄基础资料的收集和提供。
2、落实资金,有序推进。乡镇按时完成村庄规划编制任务,成果通过县规划建设局技术审查后,由县规划建设局“以奖代补”形式补助规划编制工作。中心村为每村4万元(含地形测量),基层村为每村2万元(含地形测量)。
3、强化考核,严格奖惩。各乡镇要切实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保障人员、经费投入,确保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完成。县政府将加强对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考评检查,对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完成较好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完成情况较差的乡(镇)给予通报批评。
附件1:各乡镇村庄规划编制任务表(具体见PDF文件)
二O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规划 编制工作 实施意见
主送:各乡(镇)人民政府、新都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直属各单位。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4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