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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政办发〔2012〕115号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2012年度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安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都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扶持壮大优势主导产业,扎实推进农业“两区”建设,提升我县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水平,根据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和绩效评价等有关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12年度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安排通知如下: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1.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安排10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现代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园区项目招商。
2.现代林业园区建设,安排50万元,主要用于现代林业园区基础建设和油茶基地灌溉设施、抚育管理补助。
3.安排农村农民饮用水以奖代补资金100万元,主要用于改善招贤、青石等乡镇农村人口饮用水条件。
4.下山搬迁工程建设,安排40万元,主要用于新桥、新昌、东案、大桥头等乡镇、村新建下山搬迁安置区(点)基础设施补助。
二、做大做强主导产业
1.胡柚(柑桔)品质提升工程,安排100 万元,主要用于常山胡柚中国驰名商标品牌箱补助,常山胡柚中国驰名商标的管理与宣传,县级胡柚精品园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改造,出口备案基地建设,胡柚三低园地改造提升和技术研究、推广等方面补助。
2.扶持油茶产业发展,安排50万元,主要用于鼓励油茶加工、流转油茶基地、新产品开发补助。
3.扶持食用菌发展,安排50万元,用于新品种、新技术示范和面上食用菌生产设施等补助。
4.扶持其他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安排30万元,主要用于扶持各类中药材种子种苗培育和示范基地建设。
5.农业产业化经营,安排 13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龙头企业的技改贴息和补助,农副产品深加工、新产品研究开发、市场拓展和品牌建设的奖励,以及对农业产业提升作用较大的行业协会的奖励。其中40万元用于国内农产品展示展销补助。
6.加快土地流转和农业招商,安排100万元,主要用于耕地(胡柚园地)规模以上流转补助和农业招商。
三、加强服务体系建设
1.农产品质量体系建设,安排85万元。其中:60万元用于加强农业农村预警体系建设,建立重大动植物疫情防控预警体系,重点加强疫病防治、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完善等;15万元用于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行动计划”,对新确认为国家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用于球川上安村沼气建设工程县级资金配套。
2、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安排120万元。其中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推广10万元;农业标准化工程10万元;农业信息化工程建设安排20万元,其中农技110体系建设费用5万,农民信箱软硬件建设15万;村级农技员队伍建设20万元;农业政策性保险60万元,主要用于政策性农业保险县级配套。
3、农业机械化经费安排140万元,其中120万元用于机械化作业环节县级经费配套,20万元用于农机购置补贴县级经费配套。
四、几点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抓紧制定具体细化办法和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项目申报条件、范围、程序和管理办法,于2012年6月底前报经县政府同意后,下文实施。
(二)严格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与监督。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农业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批准立项的项目范围和规模予以扶持。对未经批准,或超出批准立项项目范围规模的一律不再追加。各级财政资金捆绑使用,严禁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三)各实施主体要按照要求,认真抓好项目的实施工作,及时上报项目计划、实施进度和实施结果等情况。项目实施结束后,由实施主体提出申报(项目申报不得交叉重复),经县里组织验收评定后,及时兑现政策。
(四)各乡镇、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发展生态高效农业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各级一系列扶持政策措施,扎实做好示范、引导和服务工作,加快推进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O一二年六月六日
主题词:财政 资金安排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
县法院、县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6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