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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政办发〔2012〕109号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全县“抓订单、促转型、保目标—
外贸企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都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积极应对当前复杂的贸易环境,推动外贸发展企稳回升,全面完成全年外贸目标任务,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抓订单、促转型、保目标——外贸企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2〕127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外经贸企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衢政办通〔2012〕143号)精神,县政府决定5-6月份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抓订单、促转型、保目标—外贸企业服务月”活动(以下简称外贸服务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外贸工作目标,以“保增长、调结构、促平衡”为主线,贯彻落实夏宝龙省长在全省外贸工作座谈会的重要讲话精神,针对当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和我县实际,集中一段时间、集中一定精力,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一线,了解外贸企业的困难和诉求,帮助企业解决面临的主要困难和突出问题,坚定企业发展外贸的信心,积极营造良好的外贸发展环境,确保完成外贸进出口增长15%的目标任务,实现对全县经济的良性拉动。
二、活动安排和内容
本次外贸企业服务月的主题为“抓订单、优环境、稳外需”,时间为5-6月份。围绕省、市、县政府对外贸工作的要求和“进村入企”大走访、“双服务工作”、“执行效能提升年”活动的总体安排,与“工业企业服务月”活动相结合,在全县范围内将主要开展以下服务活动:
(一)分组进厂入企,协调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各有关单位要成立服务工作组,切实围绕帮助出口实绩企业抓订单、推动有进出口权资质企业开展贸易业务、鼓励符合条件企业申请自营进出口资质三个重点,分组到基层、进企业开展调研、服务活动,实地了解外贸企业面临的发展难题,努力研究并协调解决进出口企业实际困难。同时,各乡(镇)要在所管辖区域内开展企业调研、帮扶解困工作,营造合力扶持外贸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政策宣传,坚定企业外贸发展信心。要采取电视网络报道、上门解读政策、发放宣传手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县政府新出台的《进一步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常政发〔2012〕41号),鼓励企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相关部门要建立咨询服务和信息发送平台,及时将外贸形势动态、上级政府最新政策及外贸、税务、外汇管理等政策,第一时间传达到企业,让企业及时了解和掌握相关信息,抓住发展机遇。设立和公布外贸企业服务监督热线,使该热线广为外贸企业所知,积极解答企业各种外贸需求咨询。
(三)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企业发展软实力。县商务、国税、财政、人行、工商、司法等单位要组织全县各外贸企业,开展外向型经济促进政策、新备案登记、税务、汇率风险、涉外企业法律服务政策等知识培训,邀请有关专家、县级有关职能部门人员进行授课,帮助企业掌握外贸方面的务实知识,进一步提高外贸从业人员素质和企业经营能力。
(四)开展小微外贸企业帮扶活动。优先支持小微企业参加各类境内外展会,在广交会、华交会、义博会、消博会等重大国际性贸易展会上给予政策倾斜和优惠。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等各类扶持外向型经济发展资金项目上给予优先照顾,简化审批程序,进一步合理减免行政性收费,减轻企业负担。
(五)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加强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浙江分公司、各大银行的合作,开展企业对接服务活动,宣传出口政策、金融产品。鼓励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并对实际支付保费给予相应补助,最大限度减低企业出口风险。组织开展国际贸易风险发布工作,提高企业风险防范意识。
(六)完善外贸联动服务机制。由县商务局牵头,财政、税务、人行、工商、担保机构等部门和单位参与,加强税贸、财贸、银贸、工贸等合作,为外贸企业转型升级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下旬)
各乡(镇)、相关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研究部署外贸服务月活动,并统一思想,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二)全面落实阶段(6月上旬至6月下旬)
各乡(镇)、相关单位要全面落实服务月活动各项内容,深入企业调研,面对面听取企业和投资主体的意见和建议,努力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实际困难。
(三)总结阶段(6月底)
各乡(镇)、相关单位要全面总结本单位外贸服务月活动开展情况及经验做法,报县商务局—外贸科。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各有关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严峻的外贸形势,高度重视此次外贸企业服务月活动,迅速形成合力扶持外贸发展的浓厚氛围。坚决落实“保增长、调结构、促平衡”的要求和确保完成全年外贸出口目标,按照职责分工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协调好本地区、本单位内的各项活动,明确任务,细化具体方案,加强协作,抓好落实。
(二)上下联动,精心组织。县外向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外贸服务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负责活动的总体安排和协调等工作,各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全力以赴,要尽快出台符合本辖区、本单位特色的外贸服务月活动方案,并指定1名联络员,于6月1日前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董萍,联系电话:5013991。
(三)统筹兼顾,注重实效。各乡(镇)、相关部门要把外贸服务月活动与当前各项工作相结合,保证活动的实效性。要深入企业听取意见和建议,努力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问题。对能立即解决的问题,要立即解决;对短期内难以解决的问题,要明确时间,限期办理;对确实难以解决或不能解决的问题,要给企业一个明确的解释和答复;如需县政府协调解决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报县政府办公室。
(四)总结经验,营造氛围。充分运用电视、报纸、刊物、广播、网络等媒体,集中宣传此次外贸服务月活动的内容,加强对活动的动态、政策措施及典型事例的宣传报道,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和重视外贸企业发展,进一步营造出关心企业、服务企业、促进发展的良好氛围。各有关单位每周至少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一篇信息。6月30日前将外贸服务月工作总结报送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外贸企业服务工作组名单
二O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主题词:机构 活动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5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