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常山县人民政府文件
常政发〔2011〕11号
常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
常山县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批复
县卫生局:
你局《关于要求审批常山县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请示》(常卫字[2011]12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原则同意《常山县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由你局负责具体实施。
2、《规划》是“十二五”期间我县卫生事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各乡(镇)和有关部门所开展的卫生工作必须符合《规划》的总体要求。
3、你局要加强与各乡(镇)、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密切配合,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二O一二年一月十日
主题词:卫生 十二五△ 规划 批复
抄送:各乡(镇)人民政府、新都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