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常山县人民政府文件
常政发〔2012〕15号
常山县人民政府关于
同意常山县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批复
县服务业办公室:
你办《关于要求审批常山县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请示》(常服务业办【2012】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常山县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是“十二五”期间我县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各乡镇、部门所实施的服务业项目和开展的相关工作,必须符合《规划》的总体要求。
三、你办要加强与各乡镇、有关部门沟通协调,认真抓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切实提高我县服务业发展水平。
二O一二年二月二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规划 批复
抄送:各乡(镇)人民政府、新都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直属各单位。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2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