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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人民政府文件
常政发〔2012〕24号
常山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
2012年常山县重点建设项目和
重大前期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都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开展“项目建设突破年”活动,努力实现“再造常山、绿色崛起”奋斗目标,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编制了常山县2012年重点建设项目和重大前期项目计划。2012年全县共安排重点建设项目117个,总投资279.7亿元,今年计划完成投资44亿元;重大前期项目50个,总投资90.5亿元。现将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部门要进一步认识项目建设和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性,成立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项目主管、分管领导及项目联系人,到一线抓进度、抓落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每一个项目责任单位必须树立强烈的工期意识,制定严密的项目推进计划,对每个项目按月倒排时限,落实责任,确保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二、加强项目管理。各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依法管理,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以及《常山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常山县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暂行办法》等要求,全面落实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五制”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质量首位”的理念,严把工程质量关口,加强对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管,确保每一项工程不出安全事故、不出质量问题,努力打造精品工程。
三、加强协作配合。发改部门要加强综合协调,各乡(镇)、部门要积极配合,及时解决重点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在征地拆迁、供水、供电、信贷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协助,积极为重点项目建设创造良好条件;县财政要合理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优先保证政府性重点投资项目建设需要;各项目责任单位要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做到项目的计划、资金和用地“三落实”。
四、加强督查考核。县委、县政府将项目工作纳入重大督办事项,实行“一季一总结、一月一通报、一旬一督查”,跟踪考察各单位绩效,落实各项奖惩措施。各单位要落实专人,每月末2天前(节假日向前顺延2天)上报项目进度表,报送方式登录“常山县投资项目信息管理系统”(http://122.227.73.110,初始登录密码111111)。要详细填写进度表中的各项内容,真实反映项目投资、工程进度、前期工作等的完成情况,以及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等。
附件:
1、2012年常山县重点建设项目形象进度计划表;
2、2012年常山县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计划表;
3、2012年需报送项目工作进度表的单位及项目汇总表;
4、2012年常山县重点建设项目 月形象进度表;
5、2012年常山县重大前期项目 月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表。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