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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政办发〔2013〕113号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
全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深刻吸取吉林省“6.3”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浙政办明电〔2013〕120号)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于6月至9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16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3〕120号)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依法关闭取缔非法违法企业,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
全县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以下简称“各单位”)。重点检查涉及液氨制冷工艺行业(包括肉禽、水产和农副产品加工等)、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消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水利、电力、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加工、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突出事故易发的重点地区,突出消防、矿山、化工等重点行业,突出学校、医院、商业和文化娱乐场所、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突出农民工等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开展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一)各单位对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规定要求是否贯彻落实到位,是否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责任,“打非治违”、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情况,是否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分工是否明确、是否清晰、是否落实,是否做到监管工作的全覆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是否取得实效。
(二)各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职工生命作为最重要的职责,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各类建筑、设施、设备、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的要求;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建设,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科技支撑、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情况。
(三)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情况。
1.制冷和消防领域。由公安消防部门牵头,质监、工商、文广新、安监、商务、民政等部门配合,重点检查涉及使用液氨制冷工艺的企业。检查企业冷库氨机房管理制度、相关设备操作规程是否完善;企业氨机制冷设备等设备设施是否定期检测,并落实维保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职工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穿戴是否符合要求;企业消防设施配备、厂区安全通道等是否符合消防要求;是否存在违章搭建影响人员疏散、火灾应急救援,电器设备是否符合要求;企业各类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评审、演练及备案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等。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易燃建筑密集区建筑设置和消防审批情况;高层和地下建筑、公共娱乐场所以及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养老院、来料加工点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管理制度、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器材设置、维护保养、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情况,确保消防设备设施齐全有效;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演练,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多合一”建筑出租房火灾隐患整改,火电规范使用等情况。严厉打击建设工程使用前未经消防验收,公众聚集场所使用、开业前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在居住场所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或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等非法违法行为。
2.道路和水上交通领域。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教育、旅游、农业等部门配合,重点检查道路危化品运输企业运输资质,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上岗资格,运输车辆、槽车罐体、配载容器和安全附件检测检验合格证明,定期检验制度落实情况,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和速度行驶,防止客运车辆夹带危险化学品的措施落实情况。临水临崖路段、桥梁、连续下坡、急弯陡坡、隧道、路口等交通设施是否符合要求;客运车辆、大型运输车(工程车)、农机的安全性能、驾驶员资格以及行驶路线等情况是否符合要求;客运驾驶员防疲劳驾驶措施、客运车辆动态监控措施和客运站场安全管理措施是否执行到位;运输船舶的通信、救生、消防、信号等安全设施配备及气象预报警报的接收处置情况;“三无”渡船、渡船超员和混载、非客船非法载客等违规行为打击处置情况。
3.建筑施工领域。由住建部门牵头,发改、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配合,重点检查重点工程、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工程等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特别是施工企业的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落实情况,特别是涉及到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论证及执行情况。严厉打击建筑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以及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等非法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施工现场“三违行为”。
4.商贸领域。由商务部门牵头,经信、消防、卫生、食药监等部门重点检查屠宰加工企业涉及液氨制冷工艺和设备的安全状况,按照液氨生产使用储运安全管理规定,对照检查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是否落实;检查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经营场所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检查加油站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设备技术状况、灭火作战预案以及隐患整改情况;检查经营场所电器设备、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紧急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经营、存放易燃易爆和危险物品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特别是节假日期间商场、超市促销活动以及商贸领域各类展销、展览活动的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严防踩踏和火灾等恶性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