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2013年以来,青石镇党委在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格局,认真学习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中纪委第二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强化党风廉政教育。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项禁令,以改进农村基层干部作风、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维护农民群众合法利益为重点,着力解决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我镇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创造了宽松和谐的发展环境。
一、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为增强领导干部责任意识,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我镇按照县委和县纪委的部署要求,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进行了量化分解,责任到人,并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点内容纳入目标管理和考核之中,与全镇各行政村党支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实行“一岗双责”和“三级负责制”,即:党委书记对全镇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重点抓好领导班子和各村党支部书记的党风廉政建设;分管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具体负责,重点抓好各自分管办公室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各村党支部书记对所在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重点抓好村两委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促使镇、村两级班子每一位成员肩上有两副担子,每个岗位有两方面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融合于全盘工作之中,从而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严密有效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机制,保证了反腐倡廉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
二、注重宣传教育,强化党员干部纪律意识
(一)加强日常思想教育。利用日常各种学习形式,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自律意识。坚持以加强党员干部、职工党风党纪教育,提高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自觉性为主,注重抓源头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一是认真坚持领导班子中心理论组学习制度,并在学习政治理论的基础上,注重结合实际,深入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及县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二是认真坚持机关党员干部周一学习日制度,组织全镇党员干部在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的同时,重点学习《党章》、《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重要内容。通过学习使党员干部进一步理解和掌握了在市场经济新形势下党的各项纪律和规定,进一步提高用党的纪律约束和规范自己行为的自觉性。
(二)认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按照“一手抓教育,一手抓查处”的工作思路,经常组织全体干部观看反腐倡廉教育片,针对典型案件进行深刻剖析。先后组织观看了《县作风效能暗访纪实》、《蚁贪之祸》、《家庭腐败警示录》等教育片,并及时学习通报《关于假后上班作风效能暗访情况的通报》等县里的各种效能、明察暗访通报,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真正触及了思想,增强了作风效能建设、廉洁自律和拒腐防变的自觉性。
(三)狠抓党员干部各类自查工作。结合今年县里“双十整治”、“三改一拆”等活动以及县纪委各项工作布置,认真组织镇、村两级党员干部对自身是否存在违章违法建筑、是否拖欠物业费和卫生费等进行自查,以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管理环境。
三、执行选举制度、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农村基层干部
2013年是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年,恰逢我县行政村规模调整,选举形势严峻,任务艰巨。镇党委及早谋划、精心组织,通过严把程序关的“一个关键”,抓住重点村和重点人的“两个重点”,坚持党的领导是关键、发扬民主是基础、依法办事是保证的“三个原则”,做到领导到位、宣传到位、维稳措施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的“四个到位”, 确保全镇18个行政村都按期、成功的进行了换届选举,没有出现群众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没有留下不稳定因素。通过换届选举,新一届村两委会成员在年龄、文化、性别结构上都有了很大改善,一批政治素质高,群众威信高,具有较强综合素质的人才进入了新一届村两委领导班子,为今后三年本镇经济社会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和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证。
四、不忘“两手都要抓”,高度重视信访和案件查办工作
镇党委认真贯彻《信访工作条例》,进一步落实初信初访工作责任制,健全信访举报规章制度和农村信访预警调处机制、强化领导包案工作体制。2013年共办结各类信访件77件,受理机关效能110咨询投诉件11起,均得到及时办结。对列入市重点信访件的山溪边村反映村级财务问题、损害群众利益的信访件,镇党委不姑息包庇,指示镇纪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整理,并将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处理,有效的化解了信访积案带来的维稳压力,确保群众各项利益不受到损害。
严格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对查处腐败案件的高压态势。全年立案查处违纪案件6件,主动对历年遗留的两名被判处刑罚的党员进行了开除党籍的处理;对涉及三名农村党员违法计划生育政策,均给予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对一名参与赌博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党员给予警告处分。
五、完善管理制度,提高党员干部工作执行力
结合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在原有基础上修改完善了《青石镇机关值班制度》,明确规定了镇机关干部值班住宿纪律,对违反纪律被督查或通报的,本人和带班领导都将进行相应的处罚。
2013年上半年在行政村规模调整和七一建党纪念日来临之前,镇党委班子专题开会,专门研究制定了《青石镇关于规范村级组织集体外出学习考察的若干规定》,对村级组织外出考察审批程序、资金组成、责任追究进行了明确规定,坚决杜绝借考察之名进行变相旅游的行为,及时刹住村级组织此类的不正之风。全年镇党委共对两个行政村的外出考察报告按程序进行了否决,节约了9万余元的村级非生产性支出。
六、加强自身建设,规范权力运行提高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