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常教幼〔2014〕18号
常山县教育局关于举行第九届幼儿教师基本功比赛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学前教育管理办公室,各中心小学、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常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全面提升学前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10〕5号)精神,加强幼教师资队伍建设,激励幼儿教师重视和坚持基本功练习,全面提高我县学前教育的保教质量,经研究,决定举行第九届幼儿教师基本功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暂定5月中旬,具体时间、举办地点另行通知。
二、参加对象
比赛设甲、乙、丙三组。甲组为省一级幼儿园教师;乙组为省二级幼儿园教师;丙组为非省一级、省二级幼儿园教师。甲、乙组每所幼儿园推荐3-5人参赛;丙组幼儿园每学区推荐3-5人参赛。
三、比赛项目及要求
参赛者必须参加全部4个项目的比赛。
(一)自弹自唱和清唱。由主办单位提供歌曲45首,难易程度分A、B、C三个等级,每个等级15首。要求:比赛时甲组从A、B两个等级中各抽一首(一首即兴弹唱、一首清唱);乙组从B、C两个等级中各抽一首(一首即兴弹唱、一首清唱);丙组从C等级中抽两首(一首即兴弹唱、一首清唱)。弹奏乐器可在钢琴、电子琴中自选。评分标准:弹唱完整、流畅,和弦、伴奏音型等编配合理,对歌曲的理解正确,情感处理到位、富有儿童情趣,演唱声音优美,符合范唱要求。(歌曲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