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常教普〔2014〕16号
常山县教育局关于举办常山县第三届教育系统艺术节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展示我县中小学校艺术教育成果,进一步推动学校艺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根据《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决定举办常山县第三届教育系统艺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与内容
本届艺术节的主题是“民族魂?中国梦——阳光下成长”。艺术节活动的各项内容要围绕主题,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展示我县中小学生热爱祖国、朝气蓬勃、勇于探索、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二、活动安排
(一)艺术节目比赛活动
1.舞蹈
要求: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时间不超过7分钟;双人舞或三人舞时间不超过6分钟;独舞仅限高中段学生,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儿童歌舞剧
要求:仅限小学参加,节目人数不超过10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3.合唱
(1)组别和人数:人数为35—40人,内分同声和混声。
(2)曲目和时间:合唱组演唱2首歌曲,时间8分钟之内。
(3)指挥和伴奏:指挥必须是本校师生。伴奏一律使用钢琴(可适当加入色彩乐器,人数不超过5人),不得使用伴奏带。
4.婺剧
要求:以幼儿园、小学为主,根据我县实际,确定五里小学、实验幼儿园、教工幼儿园参加比赛,其他学校自愿报名参加。
5.县教育局在5月组织专场比赛。比赛将视报名情况设定一、二、三等奖(或金奖、银奖)若干,同时对获奖节目的指导教师进行奖励,对原创节目设立优秀创作奖。其中舞蹈、儿童歌舞剧、婺剧优秀节目将推荐参加市级比赛。城区小学、初中除城南中学外,可自行选送两个节目参加比赛,其他学校必须选送一个节目参加比赛。各校节目单(见附表1)的电子版与纸质版(盖章)于
(二)中小学生美术比赛活动
1.参赛对象
全县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艺术专业)的在校学生。
2. 比赛项目
设书法篆刻、绘画、平面设计、立体造型、动漫、摄影六个项目。
书法、篆刻项目含:毛笔书法、硬笔书法、篆刻;
绘画项目含:中国画、水彩画、版画、剪纸、素描、电脑绘画等;
平面设计项目含:形象系统设计、字体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包装设计、海报/招贴设计等;